烟酒税处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财政部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《财政部组织法》规定,其职掌为:一、监督烟酒税收及考核成绩事项;二、考察烟酒制造产销事项;三.厘订烟酒税率事项;四、监制保管发行烟酒票照事项;五.编制烟酒税收及预算、决算及造报收支数目表册单据事项;六、其他烟酒税事项。以处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分理处务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财政部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《财政部组织法》规定,其职掌为:一、监督烟酒税收及考核成绩事项;二、考察烟酒制造产销事项;三.厘订烟酒税率事项;四、监制保管发行烟酒票照事项;五.编制烟酒税收及预算、决算及造报收支数目表册单据事项;六、其他烟酒税事项。以处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分理处务。
监羽林士,即羽林监,初由中郎将和骑都尉监,后单置监,俸六百石。《后汉书·窦固传》:“显宗即位,迁中郎将,监羽林士。”参看“羽林监”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三人(不常置),每镇五人,正六品,副军校充,奏补。掌承办杂务,由护军官、军需官等差遣。军中佐官名。清末设于新军军、镇两级,掌理各种事
官名。宋朝三司、户部、御史台、刑部、大理寺及诸路提点刑狱司皆设,负责提供检详各种条法。官名。宋代在刑部、大理寺、御史台、户部、三司、诸路提点刑狱司设置,掌检详法律,以确定刑罚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为九寺之一,设卿、少卿、丞各一员。职掌宫殿门户、帐幕铺设器物、百官朝会膳食等事务。领守宫、太官、宫门、供府、肴藏、清漳、华林等署及东园局。隋朝沿置,唯掌祭祀及朝会宴享酒食之供设,其政令仰
兼理司法机关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五月一日公布的《县司法公署组织章程》的规定,凡未设地方审判厅的各县,应在县知事公署内附设司法公署;如情况特殊不能设立者,经高等审判厅呈准司法部
官名。明太祖朱元璋在建立明朝前置太医监,掌医疗之事,设监丞一职,正六品,佐少监掌监事。吴元年(1367)改监为院,遂罢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燕曾置。《晋书·慕容隽载记》:“遣其御史中尉阳约数其残酷之罪,鞭之。”北魏为御史中丞之改称,主御史台。颇重其选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定为从三品。东、西魏沿置。西
宋朝干当公事别称。参见“干当公事”。
膳部郎中、员外郎统称。
官署名。即太子左内率府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左内率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