耆老
乡的教化人员。唐制以五里为乡,贞观九年(公元635年)每乡置长一人,佐一人,至十五年(公元641年)省,此后改设耆老,或称耆寿。唐代县以下的基层组织为乡、里两级。乡一级组织是虚的,耆老并无具体的职权规定。里是实际行施基层政权的单位,敦煌、吐鲁番出土文书中,很多簿籍和文牒都是以乡为中心制作或申报,但文书后面的署名往往是一个或几个里正连署,没有乡一级负责人的签名,正好说明乡的耆老对于这些文书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,而且也未必参与实际工作。
乡的教化人员。唐制以五里为乡,贞观九年(公元635年)每乡置长一人,佐一人,至十五年(公元641年)省,此后改设耆老,或称耆寿。唐代县以下的基层组织为乡、里两级。乡一级组织是虚的,耆老并无具体的职权规定。里是实际行施基层政权的单位,敦煌、吐鲁番出土文书中,很多簿籍和文牒都是以乡为中心制作或申报,但文书后面的署名往往是一个或几个里正连署,没有乡一级负责人的签名,正好说明乡的耆老对于这些文书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,而且也未必参与实际工作。
官名。①相传少皞氏时置,掌农事之官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 “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”,“九扈为农正。”② 周朝置。一说即“田畯”。后稷属官。掌农田耕稼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 “农师一之,农正再之。”韦昭注
官名。汉武帝改居室为保宫,详见“居室令丞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见《魏书·恩幸·郑俨传》。参见“华林园令”。
官名,为“五兵尚书”的省称。魏置,五兵指中兵、外兵、骑兵、别兵、都兵。详“五兵尚书”条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兵部尚书》。
官署名。清置,为八旗办理共同事务的机构。简派各旗都统副都统八人为值年旗大臣,掌理八旗合办事务,如拣选公中佐领之拟补官员;驻跸热河时带领各旗营官员引见,验放六品以下官员;兼管事之大臣请简时咨取各旗大臣衔
六种职官的合称。指大宰、大宗、大史、大祝、大士、大卜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天子建天官,先六大,曰大宰、大宗、大史、大祝、大士、大卜;典司六典。”郑玄注:“此盖殷时制也。”殷朝天官的六种属官。《礼记·曲
官名。辽朝北枢密院长官,总领契丹及其他部族军、民之政。始置于大同元年 (947) 。任职者多为勋戚大臣,以契丹人为主,间用汉人。官名。辽置,为北枢密院的长官。见“北枢密院”。
高级官员合称。东汉用以称尚书令、仆射、六曹尚书。魏晋至隋用以称尚书令、左右仆射、诸曹尚书,无论共有几人,皆沿其称。唐朝尚书令、左右仆射为宰相,故以左、右丞及六部尚书为八座。明、清用作对六部尚书的俗称;
此为左将军与右将军的合称。战国时就有左右将军,秦汉沿置,掌领兵征伐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前后左右将军,皆周末官,秦因之,位上卿,金印紫绶。汉不常置,或有前后,或有左右,皆掌兵及四夷。有长史,秩千
官名。南诏官,与布燮、久赞同为清平官,犹唐朝宰相,决国事轻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