弃灰之刑
古代苛刑之一,凡将烧余的灰丢在路上的,要处以黥刑。《史记.李斯列传》:“故商君之法,刑弃灰于道者。”张守节《正义》:“弃灰于道者,黥也。韩子曰:‘殷之法,弃灰于衢者刑,子贡以为重,问之。仲尼曰,弃灰于衢必燔,人必怒,怒则斗,斗则三族,虽刑之可也。’”
古代苛刑之一,凡将烧余的灰丢在路上的,要处以黥刑。《史记.李斯列传》:“故商君之法,刑弃灰于道者。”张守节《正义》:“弃灰于道者,黥也。韩子曰:‘殷之法,弃灰于衢者刑,子贡以为重,问之。仲尼曰,弃灰于衢必燔,人必怒,怒则斗,斗则三族,虽刑之可也。’”
源见“晏子裘”。誉称节俭。唐高蟾《道中有感》诗:“一醉六十日,一裘三十年。”
源见“挂冠”。谓辞官。宋楼钥《访留昭文于范村山间不得见》诗:“可叹山中真宰相,未容神武挂衣冠。”
口头上允许给人家好处而并不兑现。孔子认为,口头上允许给别人好处而并不兑现,怨恨、灾难就必然会落在他的头上。所以作为君子,与其口头上答应帮助别人,还不如不答应。【出典】:《礼记·表记》:“子曰:‘口惠而
《晋书.文苑传.罗含传》:“累迁散骑常侍、侍中,仍转廷尉、长沙相。年老致仕,加中散大夫,门施行马。初,含在官舍,有一白雀栖集堂宇,及致仕还家,阶庭忽兰菊丛生,以为德行之感焉。”晋人罗含以廷尉致仕,家中
秦李斯《谏逐客书》:“夫击瓮叩缶……而歌呼呜呜快耳者,真秦之声也。”又汉杨恽《报孙会宗书》:“田家作苦,岁时伏腊,烹羊炰羔,斗酒自劳。家本秦也,能为秦声……酒后耳热,仰天抚缶而呼呜呜,其诗曰:‘田彼南
同“唾面自干”。宋陆游《自规》诗:“转喉畏或触,唾面敢自拭?”
同“碧纱笼护”。清刘嗣绾《金缕曲.为吴思亭题复园红板桥诗册》词:“五字诗成同脱手,让山僧提挈盟鸥鹭,珠唾落,碧纱护。”
同“倚楹之戚”。宋黄庭坚《次韵无咎阎子常携琴入村》:“向来亦有子桑琴,倚楹啸歌非寓淫。”
莲叶:荷叶。 绿色的荷叶,一望无际,远接天边。 形容夏日湖塘景色。语出宋.杨万里《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》:“毕竟西湖六月中,风光不与四时同。接天莲叶无穷碧,映日荷花别样红。”涂怀章《金陵“三丽”》:
《玉台新咏》卷一汉.辛延年《羽林郎》:“昔有霍家奴,姓冯名子都。依倚将军势,调笑酒家胡。”“不倚将军势”是《羽林郎》“依倚将军势”的否定形式,作者原意在于谴责家奴倚仗官势欺人,后多反用以颂扬正直善良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