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崎湖
即南湖。在今安徽宣州市东北四十里,东接郎溪县界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 建平县: “又有南崎湖,亦谓之南湖,与宣城县界,流入丹阳湖。” 《清一统志·宁国府一》: 南崎湖 “在宣城县东北四十里,其北为北崎湖,今总谓之南湖。周四十余里。受广德、建平诸水,由绥溪来。宣之东境诸水,并泻入焉。下流注于句溪”。
古湖名。又称南埼湖、南湖。即今安徽省宣城市东北南漪湖,其北为北崎湖,总称南湖。周围四十里,广德、郎溪及宣城东境诸水均注入此湖。
即南湖。在今安徽宣州市东北四十里,东接郎溪县界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 建平县: “又有南崎湖,亦谓之南湖,与宣城县界,流入丹阳湖。” 《清一统志·宁国府一》: 南崎湖 “在宣城县东北四十里,其北为北崎湖,今总谓之南湖。周四十余里。受广德、建平诸水,由绥溪来。宣之东境诸水,并泻入焉。下流注于句溪”。
古湖名。又称南埼湖、南湖。即今安徽省宣城市东北南漪湖,其北为北崎湖,总称南湖。周围四十里,广德、郎溪及宣城东境诸水均注入此湖。
在今云南昭通市东五里。《清一统志·昭通府》:吗里城“在恩安县东五里。明万历间建。遗址尚存”。
明初改元吾纳忽站置,在今黑龙江省通河县东乌拉浑河东祥顺乡。明《辽东志》卷9:海西东水陆城站有“兀剌忽站”。
北周保定二年(562)改淯阳郡置,治所即今陕西旬阳县东北蜀河镇。三年(563)废。北周保定二年(562年)置,治黄土县(今陕西旬阳县东北蜀河入汉水东岸)。辖境约今陕西省旬阳县东北一带。次年废。
即今湖北麻城市东阎家河镇。《清一统志 ·黄州府二》: 阎家河市 “在麻城县东十五里。相传唐阎伯玙故里”。
即今安徽绩溪县西北之大源河。宋淳熙 《新安志》 卷5绩溪县: 常水 “出黄蘖山,南流五十里合扬之水入歙县界。溉田一顷三十亩”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28绩溪县 “扬之水” 条下: “常水在县西北。源出歙县界
东汉改费县为侯国,属泰山郡。治所在今山东费县西北二十里古城。后复为县。
周代封国名。在今山东肥城市东南大汶河北岸铸乡。《左传》: 襄公二十三年 (前550),“臧宣叔娶于铸”。杜注: “铸国,济北蛇丘县所治。” 《吕氏春秋·慎大览》: “武王胜殷,命封黄帝之后于铸。” 即
金置,属密县。在今河南新密市东南。
在今湖北黄州市东南。北宋苏辙《师中菴记》:“师中姓任氏,来齐安,尝游息于定惠院。既去,郡人名其亭曰任公。”
清光绪末置,属瑷珲副都统。在今黑龙江省呼玛县西北金山乡旺哈达村。后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