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墅镇
亦作周市。即今江苏昆山市东北二十里周市镇。明嘉靖 《昆山县志》 卷4: “周市,县东北新塘。”清光绪 《江苏全省舆图》 新阳县记: “周市在城东北二十里。” 民国 《江苏六十一县志》: 昆山县周墅镇,“当汉浦塘、东新塘汇合之口,水道四通”。
亦作周市。即今江苏昆山市东北二十里周市镇。明嘉靖 《昆山县志》 卷4: “周市,县东北新塘。”清光绪 《江苏全省舆图》 新阳县记: “周市在城东北二十里。” 民国 《江苏六十一县志》: 昆山县周墅镇,“当汉浦塘、东新塘汇合之口,水道四通”。
即今新疆温泉县西南之沃托格赛尔河,为博尔塔拉河支流。《清一统志·伊犁》: 鄂拓克赛里河 “在伊犁北。源出博罗和洛山,西北行一百里。又西北一河,源出罕哈尔察海山,东南流。二河汇而东流三十里为博罗塔拉河”
金置,属阳谷县。即今山东阳谷县北五十里定水镇。(1)在山东省阳谷县西北部、羊角河左岸。面积55平方千米。人口2.8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定水镇,人口 7600。定水镇村北临北坡大洼。村南地势较高,河水每涨至
即今贵州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东南梵净山。《寰宇记》 卷122思州思王县: “思邛山在县东南,连思邛水。”
即今山西平遥县东南彭坡头。1941年晋冀鲁豫边区置铁南县治此。
唐武德四年 (621) 置桂州总管。七年 (623) 改为都督府。治所在桂州 (今广西桂林市)。领桂、象、静、融、贺、乐、荔、南昆、龙、南尹、钦、南恭、燕、梧十三州。贞观末,督桂、昭、贺、富、梧、藤、
唐宝应元年 (762) 置,为党项部落州,属秦州都督府。在今甘肃泾川及陕西陇县一带。唐末废。
在今宁夏隆德县西。为渝河支流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58隆德县: 底堡水 “在县西二里。源出美高山,下流合于好水”。
即今上海市崇明县东南堡镇南八里。因在堡镇南,故名南堡。现与堡镇相连。在河北省滦南县西南部、渤海湾北岸。面积260平方千米。人口2.3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南堡,人口 1200。以在溯河口捕鱼时可望见新搭渔铺
唐武德四年(621)置,属林州。治所在今广西桂平县南。六年(623)属绣州。贞观六年(632)废。古县名。唐武德四年(621年)置,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南。属林州。贞观六年(632年)废。
辽置,为辽州治。治所在今辽宁新民市东北五十八里辽滨塔村。金属沈州。元废。古县名。辽置,治今辽宁省新民市东北辽滨塔村。为辽州治。元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