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密厅
清乾隆二十四年 (1759) 置,为直隶厅,属甘肃省。治所即今新疆哈密市。三十八年 (1773)降为散厅,属镇西府。咸丰五年 (1855) 复升为直隶厅。光绪十年 (1884) 属新疆省。1913年改为哈密县。
清乾隆二十四年(1759年)置,治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。直属甘肃省。三十八年降为散厅,属镇西府。咸丰五年(1855年)复升为直隶厅。光绪十年(1884年)改属新疆省。1913年改为县。
清乾隆二十四年 (1759) 置,为直隶厅,属甘肃省。治所即今新疆哈密市。三十八年 (1773)降为散厅,属镇西府。咸丰五年 (1855) 复升为直隶厅。光绪十年 (1884) 属新疆省。1913年改为哈密县。
清乾隆二十四年(1759年)置,治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。直属甘肃省。三十八年降为散厅,属镇西府。咸丰五年(1855年)复升为直隶厅。光绪十年(1884年)改属新疆省。1913年改为县。
亦作谷利县。唐文明元年(684)开生羌置,属当州。治所在今四川黑水县西南。天宝元年(742)属江源郡。乾元元年(758)复属当州。广德后废。古县名。唐文明元年(684年)置,治今四川省黑水县南。属当州
在今安徽阜阳市东二里。《清一统志· 颍州府一》 “相让台” 引 《楚史拾遗》 云:“楚庄王立层台于寝邱,谏而死者七十二人,最后纳寝人诸御之言,解层台,罢民役,名其台曰相让。”
清置,属木兰县。在今黑龙江省木兰县北。《清史稿·地理志》 木兰县:“北木兰镇巡检协领驻。”(1)在黑龙江省木兰县东南部、松花江北岸。县人民政府驻地。面积32.5平方千米。人口4.5万。镇人民政府驻木兰
元置,属管番民总管。治所在今贵州罗甸县西北罗路村。后废。又称罗那州。元置,治今贵州省罗甸县西北罗路。属八番顺元宣慰司。后废。
在今吉林集安市西南岔沟河西大阳岔村。产金。民国《辑安县志》卷2:“大阳岔村在城西一百二十里。”
地区名。一般指今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三省,内蒙古东部呼伦贝尔盟、哲里木盟、赤峰市及河北东北部承德地区。1930年《东北年鉴》:“东北省,中华民国领土位在东北之一部,包括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热河四省,以行
指楚国。为周人敌视楚国的称呼。周人对楚国的贬称。
明洪武初置,属延长县。即今陕西延安市东北甘谷驿镇。
即今四川成都市府河及其下游岷江。《晋书·毛璩传》:“初,璩闻(桓)振陷江陵,率众赴难,使(毛)瑾、(毛)瑗顺外江而下。”《宋书·刘钟传》:“随朱龄石伐蜀,为前锋,由外水至于彭模,去成都二百里。”皆此。
①唐置,在今山西太原市西北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:太原府阳曲县有天门关。《宋史·高继宣传》:元昊“俄寇麟府,继宣帅兵营陵井,抵天门关”。即此。《清一统志·太原府》引《府志》:“天门、陵川,一道相连,互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