岐山郡
西魏改平秦郡置,属岐州。治所在雍县(今陕西凤翔县东南)。辖境相当今陕西风翔及麟游县西部,岐山、扶风二县北部地。隋开皇三年(583)废。
西魏改平秦郡置,治雍县(今陕西凤翔县东南义坞堡)。属岐州。辖境约当今陕西省凤翔、岐山、千阳等县一带。隋开皇三年(583年)废。
西魏改平秦郡置,属岐州。治所在雍县(今陕西凤翔县东南)。辖境相当今陕西风翔及麟游县西部,岐山、扶风二县北部地。隋开皇三年(583)废。
西魏改平秦郡置,治雍县(今陕西凤翔县东南义坞堡)。属岐州。辖境约当今陕西省凤翔、岐山、千阳等县一带。隋开皇三年(583年)废。
旧称喀木为前藏,卫为中藏,藏为后藏。后习称拉萨以东为前藏,以西为后藏。藏语卫是中间、中央之意。清乾隆《卫藏通志》卷3:“前藏居诸之中,亦称中藏。”
清置,属懋功屯务厅。在今四川小金县北崇德街。《清一统志·懋功屯务厅》: 崇德汛 “在懋功屯务厅北六十里。现设塘汛”。六当为衍文。
在今河南许昌县东三十四里五女店镇。旧属鄢陵县。《方舆纪要》卷47鄢陵县:五女店,“相传汉献帝后伏氏与姊妹四人为操所害,葬于此”。清尹耕云《豫军纪略》卷11:同治四年(1865)六月,“至许州之五女店”
在今湖南沅陵县东北一百四十里沅江中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81沅陵县 “沅江” 条下: 雷洄滩 “以江流触石,其声如雷也”。
清雍正九年(1731)改天津州置,属直隶。治所在天津县(今天津市)。辖境相当今天津市及所辖静海县、河北沧县、青县及南皮县以东;山东庆云县以北地。1913年废。清雍正九年(1731年)升天津州置,治天津
又名红螺谷。在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东北二十五里。清初为乌兰察布盟会盟地。“乌兰察布”,蒙古意为“红色的谷口”。
即南海庙。在今广东广州市东南黄埔区庙头村。庙内多波罗树,相传南朝梁时波罗国达奚司空所种。清屈大均 《广东新语》 卷17: 南海庙,“祀南海之神,退之为南海庙碑,乃其地也。庙植波罗树,种自海外来,树不著
①又名石顶河。在今河北张北县西北。民国 《张北县志》 卷1: 石顶河 “源出花盖淖尔、伊克淖尔等处,由以上各水注入,经过石柱子梁村北及汽车桥大特拉房子西流,入安固里诺尔,长约四十余里。按 《三厅志》,
在今浙江杭州市南。宋《淳祐临安志》卷10:“南自龙山浑水闸, 由朱桥自南水门入城,曰龙山河。”长十二里,置闸以限江潮,宋时滨江纲运,由此入城。后废。明时以河高江低,改闸为坝。元、明、清皆修浚之,今河道
明洪武十四年(1381)改明州府置,属浙江行省。治所在鄞县(今浙江宁波市)。辖境相当今浙江宁波、鄞县、慈溪、奉化、象山等市县及舟山群岛。清道光二十一年(1841)后辖境不含舟山群岛。二十二年(18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