帕克仲宗
又作哈木。治所即今西藏日喀则市西南帕中。“帕克仲”,藏语意为隐暗村。
又作哈木。治所即今西藏日喀则市西南帕中。“帕克仲”,藏语意为隐暗村。
在今湖北武穴市西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76广济县“武山湖”条下:“马口湖在县(治今梅川镇)西南八十里,西流入江为马口渡。《嘉熙对境图》:宋初南征, 自马口济江。”
①北魏永安中置,属建州。治所在玄氏县(今山西高平市)。辖境相当今山西高平市地。北齐废。②隋大业初改泽州复置,治所在丹川县(今山西晋城市东北三十里高都镇)。辖境相当今山西晋城、高平二市及沁水、陵川、阳城
明万历二十七年(1599)置,为长城重要关堡之一。即今甘肃景泰县北红水乡。清属皋兰县,设县丞驻此。
在今江苏连云港市东北。《清一统志·海州》 “东海营” 条: 莺游山 “其南有高公岛,皆防海要地”。
在今浙江温岭市东南五十二里石塘镇,原为海岛,后因海岸线外移与大陆相连。《方舆纪要》卷92太平县:石塘山“屿岙参错,大山环峙。旧属黄岩县,居民甚众。明初以倭寇犯境,徙居民于内地,此山遂墟”。
在今贵州石阡县西百六十里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22石阡府: 望乡崖 “下亦有泉,曰望乡泉”。
明洪武二年 (1369) 改会溪施溶等处长官司置,属永顺宣慰司。治所即今湖南永顺县东南王村镇。清废。明洪武二年(1369年)改会溪施溶等处长官司置,治今湖南省永顺县东南。为土州。属永顺宣慰司。清时废。
北宋咸平四年(1001)置,属泾州。治所在长武城(今陕西长武县西北三十里泾河南岸)。五年废。大观二年(1108)复置, 元至元十一年(1274)废入新平县。明万历十一年(1583)复置,属邠州。移治今
即今青海西宁市北川河谷。《隋书·炀帝纪》:大业五年(609),“五月乙亥,上大猎于拔延山,长围周亘二十里。庚辰,入长宁谷”。即此。
①西汉元鼎四年(前113)置,治所在弘农县(今河南灵宝市北故函谷关城)。辖境相当今河南黄河以南、宜阳以西的洛、伊、淅川等流域和陕西洛水、社川河上游、丹江流域。东汉以后辖境逐步缩小。灵帝刘宏避讳改为恒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