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河
即今广东深圳市南之深圳河。源出深圳市西北,西南流入深圳湾。光绪二十五年 (1899)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 《香港英租界合同》 规定:“沿深圳河北岸下至深圳湾界线之南,河地均归英界。” 遂成为新安县 (后改宝安县) 与香港租界之界河。
即今广东深圳市南之深圳河。源出深圳市西北,西南流入深圳湾。光绪二十五年 (1899)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 《香港英租界合同》 规定:“沿深圳河北岸下至深圳湾界线之南,河地均归英界。” 遂成为新安县 (后改宝安县) 与香港租界之界河。
俗称扎萨克旗。清雍正九年 (1731) 置,属内蒙古伊克昭盟。驻地即今内蒙古伊金霍洛旗南新街镇。1914年划归绥远特别区,1928年属绥远省。1949年依俗称改名扎萨克旗。旧旗名。清雍正九年(1731
清嘉庆十九年(1814)析会泽县地置,属东川府。治所即今云南巧家县。民国《云南巧家县调查地志资料》:“巧家二字系初开辟时一夷人之名,附城一带先年系渠领有,此土身殁后,人即以此二字名其领土,设县治时亦即
又名岩山、洑波岩。即今广西桂林市城区东北漓江西岸伏波山。唐莫休符《桂林风土记》:夹城“北抵伏波山缘”。南宋范成大《桂林虞衡志》:“伏波岩,在离江之滨,突然而起,且千丈。下有洞,可容二十榻,穿凿通透,户
①西汉元始四年(4)置,治所在龙夷城(今青海海晏县)。辖境相当今青海省青海湖东部和北部地带。新莽末废。②东汉建安中置,治所在居延县(今内蒙古额济纳旗东南)。辖境相当今内蒙古额济纳旗地。北魏废。③南朝宋
在今浙江兰溪市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93兰溪市: 南住山在 “县南十五里。祝穆云: 其山自闽中迤逦而来,至此截然而住,因名”。
西汉置,不见于 《汉书·地理志》。但《汉志》 庐江郡下注曰: “金兰西北有东陵乡,淮水出。” 《水经·決水注》 载: 灌水 “导源庐江金兰县西北东陵乡大苏山”。又 《水经· 禹贡山水泽地》曰: “东陵
东魏兴和元年(539)置,治所在阳翟县(今河南禹州市)。隋开皇初废。东魏兴和元年(539年)置,治阳翟县(今河南禹州市)。辖境相当今河南省禹州市一带。隋开皇初废。
在今北京市宣武区北部。明、清京师内城南墙西门。元为顺承门,明正统四年 (1439) 改为宣武门。1965年拆除。区片名。在北京市宣武区北部。泛指宣武门东、西大街与宣武门内、外大街交会处及附近地区。以片
唐武德七年 (624) 置,治所在义兴县(今江苏宜兴市)。八年 (625) 废。唐武德七年(624年)置,治义兴(今江苏宜兴市)。辖境相当今江苏省宜兴市。八年废。
春秋时邾邑。在今山东邹城市东北。《春秋》: 襄公二十一年 (前552),“邾庶其以漆、闾丘来奔”。《清一统志· 兖州府二》: “漆乡在县东北。漆乡东北十里,见有闾丘乡。” 一说闾丘在今邹城市南。古邑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