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莲潭
应为今北京市北海、什刹海、积水潭等湖泊的前身。《金史·河渠志》 载:“金都于燕,东去潞水五十里,故为闸以节高良河、白莲潭诸水,以通山东、河北之粟。”
应为今北京市北海、什刹海、积水潭等湖泊的前身。《金史·河渠志》 载:“金都于燕,东去潞水五十里,故为闸以节高良河、白莲潭诸水,以通山东、河北之粟。”
在今四川简阳市西北。《元和志》 卷31灵池县: 武侯山 “在县东南十五里”。《元丰九域志》 卷7: 灵泉县 “有武侯山”。
即今吉林集安市。当鸭绿江北岸,隔江即朝鲜境。原属怀仁县。清光绪二十八年 (1902) 于此置辑安县。1965年改为集安县。1988年改为集安市。
①秦孝公十二年 (前350) 置,治所在今陕西咸阳市东北窑店镇一带。西汉高帝元年 (前206) 改名新城县。元鼎三年 (前 114) 又改渭城县,东汉省。隋初复置,属雍州。治所在今咸阳市东十三里。后废
元至元二十九年 (1292) 升铅山县置,直隶江浙行省。治所在今江西铅山县东南永平镇北三里。明洪武二年 (1369) 复改为县。(铅yán) 元至元二十九年(1292年)升铅山县置,治今江西省铅山县东
在今云南建水县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15纳楼茶甸长官司: 禄莲江在 “司 (治今县西南官厅) 南四十里”。
1930年置,属新疆省。治所即今新疆库尔勒市。1944年升为库尔勒县。1930年由焉耆县所属库尔勒分县改置,治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库尔勒。1944年升县。
北魏太武帝置,治所在敦煌郡 (今甘肃敦煌市西)。辖境相当今甘肃疏勒河以西及以南地区。明帝罢镇置瓜州。
一名衡河。在今陕西安康市西北。《清一统志·兴安府一》 “恒河” 条引 《旧州志》: “衡河在州西北七十里。源出牛头山,自汉阴界来,曲折南行三百余里入月河。” 与月河合处有恒口镇。
明洪武中置,属鳌山卫。治所即今山东即墨市东北一百里雄崖所。清雍正十二年 (1734)裁。明洪武中置,治今山东省即墨市东北雄崖所。属鳌山卫。清雍正十二年(1734年)省。
在今江苏常州市东南四里红梅公园内。始建于北宋大中祥符年间(1008—1016),后遭兵火。元元贞元年(1295)重建,改名飞霞楼。明复称红梅阁。今阁为清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