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井水
在今山东青州市西南。《水经·淄水注》:“阳水又东北流,石井水注之。水出南山。山顶洞开,望若门焉,俗谓是山为劈头山。其水北流注井,井际广城东侧,三面积石,高深一匹有余,长津激浪,瀑布而下,澎赑之音,惊川聒谷,漰渀之势,状同洪河。北流入阳水。”
在今山东青州市西南。《水经·淄水注》:“阳水又东北流,石井水注之。水出南山。山顶洞开,望若门焉,俗谓是山为劈头山。其水北流注井,井际广城东侧,三面积石,高深一匹有余,长津激浪,瀑布而下,澎赑之音,惊川聒谷,漰渀之势,状同洪河。北流入阳水。”
在今山西忻州市西南七十里牛尾庄。明置巡司于此。
一作思邛江等处长官司。元置,属思州安抚司。治所即今贵州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。明初属思南宣慰司。永乐中属思南府。弘治七年 (1494) 改置印江县。又作思功江等处长官司。元置,治今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
隋于契吴城置,在今内蒙古乌审旗北。旋废。
北宋分潘州置,治所在今四川若尔盖县东求吉乡。元属吐番宣慰司。明初并入潘州卫,于此设漳腊堡。《方舆纪要》卷73松潘卫:漳腊堡“旧治于下潘州,在司北七百余里。景泰中,抚臣罗绮记曰:漳腊潘州城故址也。下有岩
在今广西藤县东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08藤县: 黄埇江 “在县东五里。……北流入于郁江”。
隋开皇十二年 (592) 改原丰县置,为泉州治。治所即今福建福州市。大业三年 (607) 为建安郡治。唐武德六年 (623) 仍为泉州治。景云二年(711) 改为闽州治。开元十三年 (725) 改为福
①汉曰雷陂。在今江苏扬州市北十里。唐武德五年 (622) 改葬隋炀帝于此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江都县: “东十 一里有雷塘,贞观十八年,长史李袭誉引渠,又筑勾城塘,以溉田八百顷。” 宋以后渐湮废。《方舆
在今河北昌黎县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7抚宁县: 银峒峪 “旧出银矿,因名”。
即今江苏新沂市西南四十二里堰头乡。旧属宿迁县。明万历 《宿迁县志》 卷2: 堰头镇 “去治西北七十里”。1949年划归新安县 (后改新沂县,又改设新沂市)。
隋开皇十六年 (596) 置,属兖州。治所即今山东泗水县。大业初属鲁郡。唐属兖州。元至元二年 (1265) 废入曲阜县。次年复置。明属兖州府。民国初属山东济宁道。1925年属兖济道。1928年直属山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