蔺家河
在今河北邯郸县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5邯郸县: 蔺家河在 “县西南二十里。《志》 云: 以近相如故宅而名”。
在今河北邯郸县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5邯郸县: 蔺家河在 “县西南二十里。《志》 云: 以近相如故宅而名”。
隋大业初改昭丘县置,属南郡。治所在今湖北当阳市东。寻废。
元元贞元年(1295)改长兴县置,属湖州路。治所即今浙江长兴县。至正十七年(1357)朱元璋改为长安州。至正二十二年(1362)复名长兴州。明洪武二年(1369)复改长兴县。元元贞元年(1295年)升
西汉置,属西河郡。方位缺考,当在今陕西与山西交界的黄河两岸。东汉以后废。
明置,属广宁前屯卫。即今辽宁绥中县西南铁厂堡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37广宁前屯卫: 铁场堡在“卫西六十里,与山海关接界”。
在今河北蔚州东北七十里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44蔚州: 鸳鸯口 “近壶流河。两山相峙,状如鸳鸯。路通保安右卫。永乐十三年置巡司于此”。
即今四川潼南县东涪江北岸上和镇。民国 《潼南县志》 卷1: 太和场在 “县东三十里。俗呼野猫溪”。
清置,属建昌镇。即今四川西昌市南。《清一统志·四川统部》: 建昌镇设经制外委驻防于此。
金置,属伊阳县。即今河南伊川县西南三十四里鸣皋镇。在河南省伊川县城西南部。面积81平方千米。人口5.9万。镇人民政府驻鸣皋,人口 7400。传唐代建村,以《诗经》“鹤鸣于九皋”诗句得名。1958年设鸣
唐天宝元年 (742) 改峰州置,治所在嘉宁县 (今越南永富省白鹤县南凤州)。辖境相当今越南永富省及河宣省南部地。乾元元年 (758) 复为峰州。
亦作克尔素河。即今吉林、辽宁二省间之东辽河。乾隆 《钦定盛京通志》 卷27: 克尔素河“ (吉林) 城西四百余里。源出库勒讷窝集,北流出边,即辽河上流也。其东北支流曰穆当阿克尔素河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