龙门州
唐贞观元年(627)改西龙门郡置,为羁縻州,属茂州。治所在江油县(今四川平武县东南南坝镇旧州)。辖境相当今四川平武县及江油市、青川县部分地。天宝元年(742)改为江油郡。
隋为西龙门郡。唐贞观元年(627年)改为龙门州,治江油县(今四川平武县东南)。辖境相当今四川省平武县及青川县、江油市一部分。天宝元年(742年)改为江油郡。
唐贞观元年(627)改西龙门郡置,为羁縻州,属茂州。治所在江油县(今四川平武县东南南坝镇旧州)。辖境相当今四川平武县及江油市、青川县部分地。天宝元年(742)改为江油郡。
隋为西龙门郡。唐贞观元年(627年)改为龙门州,治江油县(今四川平武县东南)。辖境相当今四川省平武县及青川县、江油市一部分。天宝元年(742年)改为江油郡。
即今台湾省台南县西南麻豆镇。连横 《台湾通史 ·建国纪》: 南明弘光元年 (1645),“台湾领事集归化土番之长老,设评议会,“其时归化番社中有 “蔴荳社”。清康熙间蒋毓英 《台湾府志》卷1作 “麻豆
在今安徽阜阳市东门外。明正德 《颍州志》 卷2: 颍州驿“旧驿在三里湾,洪武中河水沦决徙今所”。
唐天宝元年(742)改桃林县置,为弘农郡治。治所在今河南灵宝市东北三十八里老城。《元和志》卷6灵宝县:“于县南古函谷关尹真人宅,掘得天宝灵符,遂改县为灵宝。”乾元元年(758)属陕州。蒙古至元三年(1
明代自宣德三年(1428)以后,境内的府、州分统于两京和十三布政使司。十三布政使司简称十三司,俗称十三省,即山东、山西、河南、陕西、四川、湖广、浙江、江西、福建、广东、广西、云南、贵州。明自宣德三年(
西晋太康二年 (281) 分丹阳郡置,属扬州。治所在宛陵县 (今安徽宣州市)。辖境相当今安徽长江以南以东,宣州、广德、太平、石台以西以北地区。南齐属南豫州。隋开皇九年 (589) 改为宣州。大业初改为
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置,属平越卫。治所即今贵州麻江县西乐坪乡。后改属麻哈州。清以后废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年)置,治今贵州省麻江县西北乐平。属平越卫。弘治八年(1495年)改属麻哈州。清沿置
在今广东新会市南。《寰宇记》卷157新会县:“西熊洲、东熊洲俱在县南二十七里海心,有孤山相对耸上。”
在今云南昆明市西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14云南府昆明县: 海源洞 “在城西二十里。中容数百人。四崖削立,石乳奇幻,下有龙湫,其水清浅,四时不竭,流入鸳鸯池,又注为黑龙潭”。
即辋川。在今陕西蓝田县南。即“辋川(1)”。
在今甘肃永登县西南。《后汉书·马援传》: 建武十一年 (35),马援率师讨先零羌,羌人“拒浩亹隘。援与扬武将军马成击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