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司都主辖支收司
官署名。宋太宗淳化三年(992)置,以判磨勘司官兼领。掌官物已支未除之数,候至所受之处,附籍报所由司而对除之; 天下上供物至京,即日上奏,交纳完毕,取其钞以还本州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
官署名。宋淳化三年(公元992年)置,属三司。掌官物已支未除之数,候至所受之处,附籍报所由而对除之。各地上供物至京,即日上奏,纳毕,取其钞以还本州。判司官以判磨勘司官兼。
官署名。宋太宗淳化三年(992)置,以判磨勘司官兼领。掌官物已支未除之数,候至所受之处,附籍报所由司而对除之; 天下上供物至京,即日上奏,交纳完毕,取其钞以还本州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
官署名。宋淳化三年(公元992年)置,属三司。掌官物已支未除之数,候至所受之处,附籍报所由而对除之。各地上供物至京,即日上奏,纳毕,取其钞以还本州。判司官以判磨勘司官兼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属于武类科目。大业五年(公元609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军事指挥官名。国民党政府在抗日战争结束以后,以兵团为军队的一级编组,相当于集团军,下辖数个军或师,以兵团司令统率之。
官名。 北齐吏部始置, 为主爵曹长官,一员,六品上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改主爵郎置,为吏部主爵司长官,一员,从五品上,掌封爵等事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为司封大夫,咸亨元年(670)复旧;武则天
武官名。三国魏黄初四年(公元223年)以陈群为之,假节,不常置。见《三国志·魏书·陈群传》。
“典签”别称。南朝权势极重。《南史·齐武帝诸子传》载当时人称: “诸州唯闻有签帅,不闻有刺史。”详见“典签”。南朝时典签的异称。见《宋书·松滋侯子房传》、《梁书·江革传》。
官署名。清末改陆军部军学司为军学处,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设军学局,以局长为主官, 局内分步兵、骑兵、炮兵、工兵、辎重兵六科。北洋政府时期复称“军学司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指位次于主将者。《汉书·高祖纪》:“乃以宋义为上将,项羽为次将,范增为末将。”将军名号,秦朝末年楚置,位低于上将,高于末将,掌征伐。《汉书·陈胜项籍传》:“王召宋义与计事而说之,因以为上将军;羽
右将军,为汉朝重号将军,位次上卿,掌征伐或驻守。职为右将军而领兵在外者称将兵右将军。《汉书·冯奉世传》:“右将军典属国掌惠薨,奉世代为右将军典属国……皇帝问将兵右将军,甚苦暴露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函工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① “长流贼曹”省称。② “长流参军”省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