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司麹案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户部五案之一。掌酒的专卖事务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户部五案之一。掌酒的专卖事务。
明清考核官员之制度。考核京官。明初考满、考察之法并行。弘治十四年(1501)定京官考察之法,以巳、亥之年,六年一察,四品以上自陈以取上裁,五品以下不称职者,分别致仕、降调、闲住为民等处罚,具册奏请。清
官名。元至大四年(公元1311年)置诸色库,秩从八品,属大都留守司。掌修内材木及江南征索异样木材,并应办官寺斋事。设大使一人为主官,下设副使一人,司库二人。
女官名。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,诸房各置一人。七品。
官名。明朝于各王府良医所分置,各一人,正八品,掌王府中医疗之事。
官名。金置,属仪鸾局。员额二人,一人掌给受铺陈诸物;一人掌万宁宫收支库。
“提督学政”之别称。郡提督学政,参看“学政”条、“提督学政”条。
官名,亦为政区名。秦代京畿地区由内史治理,即以官名为政区名,不称郡。辖境相当于今陕西关中平原。景帝时分为左右内史,号称左右辅。武帝时又分左右内史为京兆尹、左冯翊和右扶风三个相当于郡的政区,合称“三辅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高湖传》: “(高睹儿)美容貌,膂力过人,尤善弓马。显祖时,羽林幢将。”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中侍上士”。
官名。吐蕃官,即副相,置一人,亦号小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