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都柴炭提举司
见“上都柴炭局”。
见“上都柴炭局”。
命妇的称号之一,清朝一品官员的正妻封一品夫人。《清通典·职官十八》:“国朝定命妇之制,凡封赠:一品之妻为一品夫人;二品妻,夫人;三品妻,淑人;四品妻,恭人;五品妻,宜人;六品妻,安人;七品妻,孺人。”
官名。隋朝诸郡属员,位郡尉下、光初功曹上,视正九品。郡属吏名,隋代讳“中”字,隋初改郡中正为“郡正”。位在丞、尉之下。开皇三年(公元583年)罢郡,郡正亦废。参见“郡中正”。
官名。隋朝国子寺置算学,设二员,文帝开皇十三年(593)国子寺罢隶太常,不置。唐高宗显庆元年(656)置,三年废,龙朔二年(662)复置,设一员,掌佐博士分经教授算法。清朝属国子监,乾隆四年(1739
官署名。明洪武六年(1373)置,为户部五科之一,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二人,主事五人。八年,因事务繁剧,增设尚书、侍郎各一人。十三年罢。
专差御史名。金宣宗南迁后,以诸州政务繁多,于贞祐二年(公元1214年)遣御史巡视诸州,初为一年一巡,兴定元年(公元1217年)以后改为一年二次出巡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为左、右卫府直卫属官,负责舆驾出入的侍卫。从七品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掌诸营建土木工程。设将作大匠为长官,有丞四员,又置功曹、主簿、录事等属吏。若有营作,设将、副将、长史、司马等官,辖诸军主、军副,幢主、幢副等。隋初沿置,丞、主簿、录事各置二员,领左、右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,始设于英宗至治元年(1321),掌仁宗皇后答儿麻失里位下钱粮营缮等事。置寺卿五员,少卿、寺丞各二员。辖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二。官署名,元至治元年(公元1321年)置,秩正三品
官名,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禁杀戮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布宪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禁杀戮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禁杀戮”。
官名。隋朝诸王国置,各一员。唐朝亲王国各置二员,正九品下,掌府内杂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