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典九九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任期

任期

任官的期限。汉制,官员始任称为“”,满一年为“”。即真以后,其任期并无规定。两汉时因久任而取得政绩者,颇有其人。三国时战乱濒仍,任用方面无规律可循。至晋者莅人之官在法令上限制为六年,但实际上亦迁转不定。宋文帝元嘉中限年三十而仕,郡县六年而代,刺史或至十余年。孝建中,改以三年为满任。齐梁陈承宋制,以三年为小满,至期或升迁或解任。北魏至孝文帝太和中, 定太守、内史、相、县令任期均为六年,任满则迁转更代,间亦有因政和民悦而增秩延限者。隋开皇三年(公元583年)定刺史、县令三年一任,佐官四年一任。至开皇十四年(公元594年)十一月改州县佐吏为三年一代,不得重任。次年又改为文武官四年为期。唐开元二十五年(公元737年)规定自六品以下四年一代, 若无代者则五年而罢。广德以后又改为三年一任,无代者则四年而罢。五代后唐天成三年(公元928年)规定州县官以三十个月为考限, 刺史以二十五月为限,以到任日为始。后周显德五年(公元958年)规定诸道幕职州县官均以三周年为考限,闰月不在其内。宋于仁宗时规定文官三年一迁,武官五年一迁。元于至元二十八年(公元1291年)定随朝官以三十月为任满,外官以三周年为任满,钱谷官以得代为任满,吏员以九十个月出职。明清时州县官任期均为三年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矿业警察所

    官署名。中国矿业警察创建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,初时称矿厂警察,旋改称矿业警察。依照民国七年(公元1918年)四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《矿业警察条例》规定,设置矿业警察的目的是维护矿区秩序及安全,

  • 左右武威卫

    唐府兵十六卫中的两卫。(1)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左右威卫为左右武成卫,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 复旧。参见“左右威卫”。(2)光宅元年(公元684年)改左右骁卫为左右威卫,神龙元年(公元705年

  • 印票

    文书名。亦称“照票”。清朝之下行文。凡皇帝谒陵、巡幸或皇子等外出,每日须向沿途所在地方官支领柴炭等物,即以此为凭证。

  • 教堂帅

    官名。南朝宋明帝定后宫女官时置,无定员,六品。

  • 知杂侍御史

    见“侍御史知杂事”。官名。唐置,属御史台台院,以年资最老的侍御史充任,员额一人,主管御史进名、改迁以及台内一切事务。号称台端,亦谓之杂端。

  • 治行尤异

    省称尤异,即官吏治绩优异。凡举尤异者多升迁高级官职或增秩。汉朝皇帝常不定期地下诏举治行尤异者,以资奖励。

  • 制国用使

    官名。南宋孝宗乾道二年(1166)置,为国用司长官,以宰相兼任,总管国家财政。五年罢。宁宗嘉泰四年(1204)再置,开禧三年(1207)废。元世祖至元三年(1266)置,为制国用使司长官,以中书平章政

  • 谙班勃极烈

    官名。金朝置,太祖时设谙班、国论忽鲁、阿买、昃回勃极烈共掌国政,以谙班 (大) 勃极烈为首,由弟吴乞买 (太宗) 出任。军出作战,设都元帅,例由谙班勃极烈兼任。太宗时,成为皇位继承者官号。熙宗改制后废

  • 第一清

    官制术语,指“清官”中的等级。北魏孝明帝末,吏部郎中辛雄以郡县守、令委派不得人,上疏称:“但郡县选举, 由来共轻, 贵游㑺才, 莫肯居此。宜改其弊,以定官方。请上等郡县为第一清,中等为第

  • 西京路转运司

    官署名。金朝地方财政机构,掌本路税赋钱谷、仓库出纳、权衡度量之制。置于西京大同府。设转运使领司事,秩正三品。下设同知转运使、副转运使等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