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典九九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保举

保举

明清荐擢官吏之方式。长官于属员之中,选拔有才能或有功绩者,举以上闻,谓其才堪重任,或应予议叙而为之保证者,称保举。所举不实,则罪及举者。明洪武十七年(1384)始命天下朝觐官举廉能属吏。其后定制,九卿准许保荐属员,督抚、藩臬保荐道府州县之官。凡保举必须开列实在政绩,以便量才擢用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中定保举连坐之法。乾隆(1736—1795)中历行保荐之法,司、道、郡守,多由此选。


(1)明清时荐举人才的制度。《明史·选举志三》:“保举者, 所以佐铨法之不及,而分吏部之权。”明制保举之令,历朝各异,或令在京三、四品以上官,或两京堂上五品以上官,或两京科道部属等官,或布按两司官,皆得杂举:或进士办事,或监生历事,或吏员两考,或岩穴隐逸之士,均可被举。其后惟抚按行部及部臣出差者,始得举其所属;而杂举之例,有时亦以特诏举行之。举主与所举之人实行连坐,若所举之人果有成绩,则举主与被举者一体升赏;若被举者渎职殃民,则将举主重加罪罚。清代的保举,主要是保举有功的官员,分明保与密保两种:吏部转军机处奏闻皇帝的保举,称为明保,须发交吏部审议;不通过吏部迳由军机处奏闻皇帝的,称为密保,由皇帝交军机处存记,并不宣布,遇有出缺,即在其中选员补用。(2)太平天国选用官员的方式之一。前期朝内宫、军中官和地方守土官均出于保举。凡被保举的官员均须由保举者列名具禀,先呈交北王、翼王,转申于东王,东王同意后再会奏取旨。被任命的官员发给“官执照”;重要官员和统军将领则另给“将凭”,持有将凭者即具有先斩后奏的权力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圣上

    对皇帝的尊称。《后汉书·班彪列传下》:“是时圣上固已垂精游神,包举艺文,屡访群儒,谕咨故老。”皇帝的称谓。《晋书·周浚传》附周馥上书:“虽圣上神聪,元辅贤明,……未若相土迁宅,以享久祚。”

  • 出使各国考察政治大臣

    官名。清末临时派往各国考察宪政之高级官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始置,初为五人。三十三年后续置。无定额,特简。多为从一品、正二品官员。掌分赴东西洋各国考求一切政治,提出报告与建议,以供采择。

  • 承政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,由承政厅改设。详见“陆军部承政司”。

  • 委员

    民国时期设置。(1)泛指委派人员,如“政府委员”。(2)各种委员会的成员。(3)某些机关的职员,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于各省司法筹备处,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设于侨工局、税务处,

  •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

    官名。简称“总理大臣”,又名 “总署大臣”、“译署大臣”、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之长官。咸丰十年十二月(1861年1月设。分为三种:一为总理各国事务亲王、郡王、贝勒,特简; 一为大臣,以军机大臣兼领,特

  • 宰守

    官名合称。指诸侯王国的相(宰相)和郡太守。相为王的佐官,掌导王以善,兼有监督王的职责;郡太守为一郡之长,总领一郡之政务。《后汉书·朱穆传》:“宜时易宰守非其人者,減省第宅园池之费,拒绝郡国诸所奉送。”

  • 射声士

    卫士名,汉置,掌待诏而射,故又名待诏射声士。属射声校尉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
  • 副宪

    清朝都察院副都御史尊称。

  • 南京留守

    官名。北宋置,为南京(今河南商丘南)留监司长官,以知应天府兼任。掌宫钥及京城守卫、弹压、修葺之事,畿内钱谷、兵民之事皆总之。官名,南京临时政府北迁后临时设置,见“南京留守府”。

  • 龙骑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八班,与武臣将军等同班,代旧前、后、左、右四将军。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八班。陈沿置,拟四品,比秩中二千石。如加为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