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三国蜀置羽林左右部督各一人,《三国志·李恢传》有羽林右部督,可知当有左部督。其职如东汉的羽林中郎将。
官名,俸六百石,掌公主家钱财库藏。见《汉官》或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宗正》“诸公主……”注。
官署名。南朝宋置。《宋书·文帝纪》: 元嘉三十年 (453)“青、徐州饥,二月壬子,遣运部赈恤。”
官名。即太子左、右监门率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,降为正五品。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复名左、右监门率府率,正四品上。
官名。清朝奉天府之职官。光绪二年(1876),改理事通判设。一人,正五品。分理地方事宜,掌治旗民之交涉诉讼事。官名。清光绪二年(公元1876年)改奉天府理事同知为军粮同知,员额一人,掌管旗人与民人之间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掌宫廷用马,属太仆卿。
①《周礼》官名,地官之属。主管土地分配、使用及征收税赋。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。《周礼·地官·序官》郑玄注: “载之言事也。事民而税之”。“载师者,闾师、县师、遗人、均人官之长。”②官署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
官名。春秋时郑、战国滕国等置、掌理馆舍接待宾客。《左传·昭公元年》: “敝邑馆人之属也。”杜预注: “守舍人也。”《孟子·尽心下》: “孟子之滕,馆于上宫。有业履于牖上,馆人求之弗得。”
官署名。金末战时设立的机构。宣宗兴定五年(1221)设于河东南路怀州,以招集离散民众,受中京行枢密院节制。
官名。①鲜卑首领。《三国志·鲜卑传》引《魏书》:“和帝时,鲜卑大都护校尉廆帅部众从乌桓校尉任尚击叛者,封校尉廆为率众王。”②地方长官临时设职。《晋书·刘弘传》:“太安中,张昌作乱”,……“弘遣南蛮长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