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府刑狱曹
公府诸曹之一。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刑狱曹,设刑狱参军,主刑狱。南朝宋公府置刑狱贼曹参军;北魏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府及北周大丞相府置刑狱参军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刑狱曹,设刑狱参军,主刑狱。南朝宋公府置刑狱贼曹参军;北魏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府及北周大丞相府置刑狱参军。
官名。隋朝诸郡属员,位郡尉下、光初功曹上,视正九品。郡属吏名,隋代讳“中”字,隋初改郡中正为“郡正”。位在丞、尉之下。开皇三年(公元583年)罢郡,郡正亦废。参见“郡中正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于各省,掌编纂官报并印行书籍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衣冠署”。
官名,汉置,掌乡治安、巡查、禁捕盗贼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乡有三老、有秩、啬夫、游徼……游徼徼循禁贼盗。”《后汉书·百官五》:“乡置有秩、三老、游徼……游徼掌徼循,禁司奸盗。”
县分职吏名。南朝置,《南史·陈本纪》记陈霸先曾“至建邺,为油库吏。”其职为主管油库。
官名。北魏孝文帝太和 (477—499) 中置,属廷尉。专主刑狱。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从四品中。因负责直接审理刑狱案件,颇受孝文帝重视,由其亲选。亦简称“司直”。后罢。至孝庄帝时复置司直,仅名
官名。宋初置,属东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 (998) ,定为同六品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改为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阶官名,废。官名。
即“小计部下大夫”的省称。
官名。北魏置,掌营建明堂等。《魏书》卷六七《崔励传》: “领军将军元叉为明堂大将,以励为长史。”亦称营明堂大将。
即“圆明园八旗内务府三旗护军营总统大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