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宝所
官署名。明洪武四年(1371)置,初隶王相府。十三年罢王相府,改隶王府长史司。设典宝正一人,正八品,副一人,从八品。掌诸王宝符牌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四年(1371)置,初隶王相府。十三年罢王相府,改隶王府长史司。设典宝正一人,正八品,副一人,从八品。掌诸王宝符牌。
官名。北魏置,详“镇副将”条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奉宸苑之属官。掌理长河一带行宫事务,并掌本苑题奏咨行、补授职员之事。康熙二十三年 (1684) 设。一人,正五品。
教育部直属机构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十四年(公元1925年)五月六日公布的《教育部编译馆规程》规定,编译馆的主要职掌为:一、撰述高深书籍;二、译述学术的专门名著;三、审查教材、教具和科学器械。设馆长
官署名。元朝隶武备寺,掌制造兵器,分设于大同、平阳、保定、真定、上都、辽河、蔚州、宣德、东平、大宁等路,按所统工匠人数定秩,从五品、正从六品不等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南面官。加官,无实职。在左神威军上将军下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三旗包衣护军营掌治营务之副长官。康熙十六年(1677)设。时为长官。额定每旗五人,共十五人。从三品。雍正元年(1723)设包衣护军统领之后,为其副。
廷臣议事制度。明朝凡有大政及推举文武大臣,内阁会同五军都督府、六部、都察院、六科给事中计议,然后具本奏闻,由皇帝裁决。
官署名。北宋真宗景德三年(1006)置,掌交州、龟兹、占城、大食、注辇、于阗、甘州、沙州、宗哥等地贡奉与通使事宜,设监官二人,以三班使臣、内侍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隶鸿胪寺。官署
官名。北周置,正三命。职掌不详,惟《周书·裴宽传》说:弟汉,“加成都上士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署。掌皇族之政教。四帐皇族由大内惕隐司管理,二院皇族由二部惕隐(会同元年(938)改称司徒)管理,皇太子惕隐司掌皇太子宫帐之事,皆统于本司。官署名,也称“大内惕隐司”。辽代设此官署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