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馔署
官署名。明建文(1399—1402)中于各郡王府置,设官一人,掌膳食。永乐(1403—1424)初罢。
官署名。明建文(1399—1402)中于各郡王府置,设官一人,掌膳食。永乐(1403—1424)初罢。
宋朝提点刑狱公事别称。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淳化三年(992)置,隶教坊,以内侍一或二人监领,下设押班二人,有乐工百余人。掌军乐。后乐工增至二百余人。南宋沿置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御史台自御史中丞至御史每人各上一奏章,以言某官之罪,称合台。
军中杂职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每军帅四人,官阶为职同师帅,为军帅处理文书事务。
官名。明置,为御酒房长官,掌造御酒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宦官》。
宋朝太学职事名,即前廊学录。参见“学录”。
国民党政府检定考试的一种。见“检定考试”。
即“丹杨尹”。官名。西汉元狩二年(公元前121年)改鄣郡为丹阳郡,治所在宛陵(今安徽省宣城),三国吴移治建业(今南京市),吴、东晋与南朝宋齐梁陈均建都于此,设丹阳尹以治之。陈丹阳尹中二千石,品第五。有
简称增生。明清学校生员。指科举制度下考入府、州、县学廪生定数之外增广员额之生员。明宣德(1426—1435)中定制,在京府学增广六十人,在外府学增广四十人,州增广三十人,县增广二十人。其缺额由岁、科两
① 明朝宦官,御前近侍之称。掌召对、钦赐各项奔走之役,为地位卑下者。其为首者称答应牌子。② 清朝妃嫔之末等,位在贵人之下,常在、答应并称。未有爵秩,仅供使令,如同西汉之家人子,东汉之宫人采女。未有爵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