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乘黄令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穆崇传》:“(穆乙九)以功赐爵富城公,加建忠将军,迁散骑常侍,内乘黄令,侍中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穆崇传》:“(穆乙九)以功赐爵富城公,加建忠将军,迁散骑常侍,内乘黄令,侍中。”
官署名。民国时期国民政府置,属司法院,掌理全国司法行政事务,设部长一人,政务次长、常务次长各一人,下设总务、民事、刑事、监狱四司,分司执掌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。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 司法院
官名。晋代设置,见“行参军”。
督管倡优的小官吏,以伶魁担任,唐始置。《演繁露》:“开元二年,宣公选乐工数百人,自教法曲于梨园,谓之皇帝梨园弟子,至今谓优女为弟子,命伶魁为乐营将者,此其始也。”
即“宗子录”。参见“宗子正”。
官名。元至大四年(公元1311年)置尚牧所,属宣徽院,秩从五品,设提举二人为主官,下设同提举、副提举、吏目各一人。
官名,汉置,也称屯司马或卫司马,有的属卫尉,掌宫掖门屯卫兵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“又诸屯卫候、司马二十二官皆属焉。”有的属城门校尉,掌领屯卫兵守护城门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城门校尉》。东汉城门校
清朝八旗包衣佐领之一。即由包衣汉人编成的包衣汉军佐领。上三旗旗鼓佐领隶内务府,下五旗旗鼓佐领为王公府属。佐领下之包衣汉军文武科考归入八旗汉军,仕进亦补汉军缺或汉缺;但在内务府仕进或在王公府当差则与包衣
官名。秦汉军制,于将军下分部,以校尉主之,部分左、右者,即设左、右校尉。然仅因事而设。东汉明帝永平八年(后65)置度辽将军,领左、右校尉,将黎阳虎牙营士,屯五原曼柏,后罢。和帝永元十一年(后99)复置
官名。北宋哲宗绍圣四年(1097)置,掌城寨兵马事,招置弓箭手,任满三年升正将。
官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二品,储政院长官,置六员。下设同知二员,正三品; 佥院二员,从三品; 同佥二员,正四品; 院判二员,正五品; 司议二员,从五品; 长史二员,正六品。官名。元置,为储政院的主官,员额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