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典九九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内城巡警总厅

内城巡警总厅

官署名。清末巡警部、民政部所辖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,改京师内城工巡总局设。初隶巡警部,三十二年,改隶民政部。专理京师内城警务、民政及护卫皇帝车驾等事宜。置厅丞一员,从三品。辖总务、行政、司法、卫生四处及事务、巡查、守卫、军装、刑事巡查五所,左、中、右三分厅,官医院,警备队,侦缉队。


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九月巡警部成立,将原设的内城工巡总局,改为内城巡警总厅,隶属于巡警部。总厅总理内城一切警务,为管理京师内城司法、内务、公安的机关。原设的内城工巡总局各分局则改为本厅的各分厅。内城巡警总厅设厅丞一人为长官,内部组织分为三处、五所。总务、警务、卫生三处,每处设参事为主官,处下分股办事;事务、巡查、守卫、军装、刑事巡查五所,设巡官、巡长、巡警。直辖机构有内城中、内城东、内城南、内城西、内城北五个分厅分辖内城二十六警区;又有内城官医院。三十二年(公元1906年)改巡警部为民政部,内城巡警总厅隶民政部,增设司法处,改警务处为行政处,改参事为佥事,处下改股为科,并内城五分厅为中、左、右三分厅。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升为正三品衙门。三十四年(公元1908年)将内城二十六区减为十三区。宣统元年(公元1909年)分厅裁撤,十三区直辖于总厅。又增设戒烟局、警备队、侦缉队。归总厅直辖。辛亥革命后沿设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与外城巡警总厅合并,改为京师警察厅。参见“外城巡警总厅”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下资

    见“资(1)”。

  • 司徒

    官名。① 相传殷朝为辅政大臣之一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天子之五官,曰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,典司五众。”郑玄注: “此亦殷时制也。”西周为三公之一。亦作“司土”。《盠方彝铭》:“用司六师王行,叁

  • 布政使司宝泉局

    官署名。明置,掌造货币。主官有大使一人,秩从九品;副使一人佐之。

  • 什伯

    也写作什佰,为什和伯的合称,二者都是编制单位的名称。十人或十家,为什,什设什长一人;百人或百户为佰,置佰长一人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(陈涉)蹑足行伍之间,而倔起什伯之中。”注:“《汉书音义》曰:首

  • 北护卫府

    官署名。辽朝置。掌北院护卫之事,有左、右护卫司、总领左右护卫司等机构。设太师、太保、司徒等职。官署名,辽朝置,属北院官署,掌北院护卫之事。其官有北护卫太师、北护卫太保、北护卫司徒等。皇太后宫有左、右护

  • 官属

    官僚属吏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 “以八法治官府,一曰官属,以举邦治。”郑玄注: “官属,谓六官其属各六十。”属吏、下属官吏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“以八法治官府;一曰官属。”注:“官属,谓六官其属。

  • 外所千总

    官名。清朝“云骑尉”之汉名原称,详“云骑尉”。

  • 后省

    宋朝中书、门下后省简称。

  • 神翼总管

    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神翼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
  • 典丝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进贡丝织品的鉴定、标价、收藏及支出。《周礼·天官》: “典丝,下士二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贾四人,徒十有二人”,“掌丝入而辨其物,以其贾楬之,掌其藏与其出。与待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