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外城清道所
清末京师内外城各巡警分厅所属机构。掌管理清道、厕所、清道器具等事。设巡官、巡长、巡警等员。
清末京师内外城各巡警分厅所属机构。掌管理清道、厕所、清道器具等事。设巡官、巡长、巡警等员。
即“长宁宫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始置,正五品散官。唐朝定为文散官,从五品下。诸王众子出身封郡公者,由此叙阶。北宋沿置。神宗元丰三年(1080)废文散官,改为新寄禄官,从六品,取代旧寄禄官前行郎中。金置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凡降级、革职官员恢复原官或原衔称开复。清制,内外官员,因故降革留任者,三年无过准予开复。京官,由各该衙门堂官详核咨部,由部题请恢复原级职; 如系按例自陈大臣,由其自行奏请。外官,由
官名合称,此为均输官、盐官、铁官之合称。均输官掌均输;盐官掌收盐税;铁官掌铸造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乃请置大农部丞数十人,分部主郡国,各往往置均输盐铁官。”参看“均输官”、“盐官”、“铁官”条。
即“农部郎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北王府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水”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燕置。《资治通鉴·晋成帝咸康三年(337)》:“(慕容皝)于是备置群司,以封奕为国相,韩寿为司马,裴开为奉常,阳鹜为司隶,王寓为太仆,李洪为大理,杜群为纳言令。”胡三省注;“纳言令,晋之
官名。宋代枢密院置此官,位在枢密使、知院事下而在枢密副使、签书院事、同签书院事之上,为枢密院副贰长官,协助使、知院佐天子执兵政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·枢密院》。
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办事机属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组织中中层编制单位甲喇之副长官,即参领之副职。康熙三十四年(1695),以每甲喇只设参领一人不敷用而增设。协助参领处理旗务。雍正元年 (1723) 改为副参领,遂成定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