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隋朝内史省次官。置四员,正四品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减为二员,十二年(616)改内书侍郎。唐高祖武德元年(618)复名内史侍郎,三年改中书侍郎。
官署名。南宋孝宗淳熙九年(1182)置,设提领一人,监官二人,掌桩管米收藏之事,非奉朝廷指挥不许支拨。属吏有职级一人,主管文字一人,贴司一人,手分一人。隶司农寺。
官名。北齐置,为三京县令之一、参见“邺县令”。
官名。宋太宗雍熙 (984—987) 中置,后用为武臣阶官,属西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六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
官名。晋始置,掌医药之事。南朝宋与梁陈以及北齐均沿置之。
宋朝干办公事省称。参见“干办公事”。
参见“刀剑备身五职”。
即“直隶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署名。即“河南清吏司”。
官署名。即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