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直局副监
参见“内直副监”。
参见“内直副监”。
检察,对官吏违法违纪的检察纠正。《后汉书·皇甫规传》:“在位素餐,尚书怠职,有司依违,莫肯纠察,故使陛下专受诌謏之言,不闻户牖之外。”
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历代多有此制,如《明史记事本末》卷四二记明弘治元年(公元1488年)南京兵部尚书马文升为左都御史,陛见,“赐大红织金衣一袭。”
泛指后宫女官,也写作“妃嫔”,都是皇帝的妾。但也有特殊,《三国志·吴书》中有《妃嫔传》,这传里则包括吴帝孙权的皇后。见《三国志·吴书》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由训练总监部改设,属军事委员会。设部长一人, 上将级; 次长二人, 中将级;部内组织及其职掌如下:部长办公室,办理不属于各监处的事务,设主任一人, 少将级。下设部附(少将或上校
官名。清置,为御药房长官,掌司带领御医各宫请脉,及煎制药饵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五·宦官》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朝官充任,总领三司都磨勘司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随三司废。
清礼部内部机构。掌收本部所有土地的田租银,随时交付养廉处,以添补养廉之用。本处由尚书酌派司员管理,二年更换一次,无固定员额。
官名合称。唐朝十六卫长官每卫一人,正三品,掌宫禁宿卫、巡警、仪仗,并统内外府府兵; 德宗贞元二年(786)置十六卫上将军后,为各卫次官。宋朝为环卫官,正四品,无定员,多以宗室或武臣为之,皆空官无职掌;
官署名。明朝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将通政使司官属移往北京,原在南京的通政使司官署仍存,加“南京”字,称南京通政使司。设通政使一人,正三品,右通政司,正四品,右参议一人,正五品,掌收呈诉书状,
官署名。西夏元昊建国初期设置, 掌御马供养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