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末法部举叙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。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大宗人属官,掌宗庙祭祀礼仪。一说即“小宗伯”。《礼记·杂记》: “大夫之表,大宗人相,小宗人命龟,卜人作龟。” 郑玄注: “相,相主人礼也。命龟,告以所问事也。” 孔颖达疏: “小宗谓小
官名。北齐都官尚书所属有比部曹,“掌诏书、律令勾检等事”,以郎中一人为主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官署名,汉置,其长官为长,俸四百石,宦者,掌中宫别处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、《后汉书·孝桓帝纪》。
官名。清朝西陵工部衙门之主官。乾隆元年 (1736) 设,一人,驻易州。下设员外郎六人,主事二人,笔帖式二人,经承二人及守库把总、巡兵、匠役等员役。掌陵寝岁修工程之事及祭器、祭物之供给。宣统三年 (1
吏名。清朝各部院衙门属吏。又称经承。指唐、五代时中书省办事的官吏。起初从中央各机构中抽补,宋太祖以其擅中书权事,改令吏部选授,宋太宗太平兴国以后,并用京官。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行军都部署司副长官。亦临时委任,收兵卸职,仍回本任官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县尉官府供职的文书小吏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效律》: “尉计及尉官吏节(即有劾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仿《周礼》稍士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下设稍法中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户部置,分属度支司,掌赏赐衣物钱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