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行人司
官署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于北京置行人司,原在南京之行人司官署仍存,加“南京”字,称南京行人司。只设右司副一人,从七品,无所职掌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于北京置行人司,原在南京之行人司官署仍存,加“南京”字,称南京行人司。只设右司副一人,从七品,无所职掌。
即“小驾部下大夫”。
即洛阳县尉之一。详“孝廉左尉”条。
官名。宋初有内衣库副使,后去“内”字。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七品。大中祥符二年 (1009),改尚衣库副使。
参见“太子骑官备身五职”。
即“牙书”。
宋代太学招补新生的方式之一。八行即八种品行。《宋史·选举志三》说:“崇宁五年(公元1116年)初立八行科。所谓八行者,即孝、悌、睦、婣、任、恤、忠、和”。八行又分为三等,孝、悌、忠、和为上等,睦、婣为
清朝专司缉捕盗贼之官员。武职。京师步军营设捕盗步军校四十人。在外省有直隶捕盗官、奉天、吉林捕盗官八十余人,由千总、把总、外委充任,分别统于总督、将军和府尹,其体为地方文职官员所辖。察哈尔地方亦设四人,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崇宁元年(1102)置,隶尚书都省,负责讨论宗室、冗官、国用、商旅、盐铁、赋调等问题,以宰相蔡京提举,下设参详官、检讨官。同时,枢密院亦置,讨论武备之事,以知枢密院为提举。三年,皆罢。
官名。即“司录参军事”。官名。(1)唐开元初改三京府及凤翔、成都、河中、江陵、兴元、兴德六府的录事参军为司录参军,都督府及诸州仍为录事参军。宋承唐制,诸州称录事参军,诸府称司录参军(惟临安府称录事参军
散官名号。明洪武十年(1377)置,以授光禄司卿中庖人出身者。三十年改司为寺,官制仍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