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巴校尉
官名。十六国前秦置。《资治通鉴·东晋孝武帝太元五年(380)》:“(苻坚以)南巴校尉姜宇为宁州刺史。”胡三省注:“苻秦于南中置南巴校尉。”
官名。十六国前秦置。《资治通鉴·东晋孝武帝太元五年(380)》:“(苻坚以)南巴校尉姜宇为宁州刺史。”胡三省注:“苻秦于南中置南巴校尉。”
古代官吏请求辞职或退休叫乞身。《后汉书·隗嚣传》:“夫以二子之贤,勒铭两国,犹削跡归愆,请命乞身,望之无劳,盖其宜也。”
同“内城巡警总厅军装所”,参见该条。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武成总管,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署名。清朝都察院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掌章奏文移。乾隆六年(1741),与经历厅分工后,分办礼、兵、工部关涉事件。设都事,满、汉各一人,正六品;下隶笔帖式等人员。
官名。唐肃宗乾元元年(758) 置,亦称都团练守捉使,大者领州十余,小者二三州,以保境、安民、惩奸为务。德宗时,行营亦置。
官名。秦、西汉为詹事属官。东汉隶太子少傅,员一人,秩千石,主东宫车马,职如太仆。三国魏沿置,与家令、率更令并称太子三卿,五品,属有丞。蜀亦置。晋朝为詹事属官,主车马及亲族,武帝太康八年(287) 进为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八班,拟略远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 定制后班阶略提高,拟骁雄将军等号。
少数民族首领的称号。《魏书·太宗纪》:“车驾自大室西南巡诸部落,赐其渠帅缯帛各有差。”渠通巨,渠帅即大帅,也称渠率、渠长、渠魁,一般用于敌军主将或地方少数民族首领。《史记·司马相如列传》:“用兴法,诛
朝廷除授官职的文书。朝廷决定某人任某职后,由吏部发出除书,并送达受任者。在吏部留有底案。
官署名。清朝江西之铸钱局。顺治四年(1647)置局。雍正七年(1729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南昌府同知充任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