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戎卫将军
官名。即右领军卫将军,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右领军卫将军。
官名。即右领军卫将军,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右领军卫将军。
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《后汉书·明帝纪》记“明帝遵建武制度,无敢违者,后宫之家,不得封侯与政。”
官名。省称“令”,战国置,县级行政机构长官,掌一县之政令。秦始皇统一六国后,在全国确立郡县制度,县万户以上设令,秩千石至六百石,汉承秦制,略有损益,边地县不满万户也称令。令长区别及其本身秩位高低除依户
宋朝路分钤辖简称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负责周王禁卫。《周礼·夏官》: “虎贲氏下大夫二十人,中士十有二人,府二人,史八人,胥八十人,虎士八百人”,“掌先后王而趋以卒伍。军旅、会同,亦如之。舍,则守王闲
官名。明置,为良牧署正副主官。见“良牧署”。
官名。清朝设河道总督,正二品,“掌治河渠,以时疏濬堤防,总其政令。”(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河道总督》)其下属官员有管河同知、通判、州同、州判等,分驻沿河各州县汛地。同知直属于河道,地位相当于知府。见《
官名。金宣徽院所属有孝靖宫令及丞,掌总领章宗五妃位各同监。
官署名。汉朝置,属御史台。《宋书·百官下》: “掌律令。”设侍御史掌其事。西晋改置法曹。官署名,汉置,属御史台,掌律令,由侍御史主其事,西晋改置法曹。见《宋书·百官下》。
官署名。明洪熙元年(1425)于都察院前加“行在”字,称行在都察院,而以在南京者称都察院。正统中,去“行在”字,仍以在南京者称南京都察院,遂为定制。
官名别称。唐朝以北门谓羽林诸将,南牙谓宰相。《资治通鉴·唐中宗神龙元年(705)》:附马都尉安阳王同皎曰:“北门南牙, 同心协力, 以诛凶竖,复李氏社稷”,胡注:“南牙谓宰相,北门谓羽林诸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