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元大夫
官名。即户部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户部郎中。
官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22年)改户部郎中为司元大夫,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
官名。即户部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户部郎中。
官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22年)改户部郎中为司元大夫,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
官名。南朝梁公、侯国置,掌府第警卫。参见“典卫令”。
清代兵部内部机构。掌定限、督催武选、职方、车驾、武库四清吏司承办所议事件,按月报部。由尚书酌委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管理,无固定员额;额设经承二人。
见“卫率府”。
官名。清朝户部仓场衙门之主官。又称仓场总督、仓场侍郎。顺治元年(1644)仿明制置,设汉总督仓场侍郎一人。康熙十八年(1679)定满、汉侍郎各一人。掌理漕粮之积储及北运河运粮事务。下设笔帖式、经承、门
参见“光禄少卿”。官名。北魏始置光禄少卿,北齐称为光禄寺少卿,为光禄寺的副长官,历代沿置。参见“光禄寺”。
清末礼部内部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公元1906年)设,掌审议本部各司重要事务,总核征收地租草价等一切公产事务,兼理本部各司俸银俸米。设左右参议各一人,正四品,所属有主事二人,掌缮写并督率笔帖式工作。
官名。东晋置,领营兵,有部曲。南北朝沿置,不领营兵。三公府、诸王府、持节都督府及将军开府皆置,地位较低,在长兼行参军之下。南朝梁列为流外官。官名。东晋始置,为领兵诸公的属官,本皆领营兵,有部曲,南朝宋
参见“小载师下大夫”。
明清时南省人应北闱试(即顺天乡试),中第二名者特称之为南元。因顺天乡试例以直隶本籍人为第一名,若南省人的等第实际上居最前列,也只能是第二名。因此第二名也称为元。
官署名。全称“开封府界提点司”。北宋真宗景德二年(1005)置,掌提辖开封府所属诸县刑狱、兵民,肃清贼盗,兼管仓场库务及沟洫河道之事。设提点、同提点,以朝官以上充任。属吏有勾押官一人,典七人。神宗元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