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卫寺正卿
官名。见“司卫寺”。
官名。见“司卫寺”。
汉朝选官制度。即考核选拔官吏时,按科别评定等第。科别因时国事而异。如武帝时规定博土选三科,高第为尚书。元帝永光二年 (前43) 又诏丞相、御史举质朴、敦厚、逊让、有行者,光禄勋岁以此科第郎、从官,以定
监狱名,也写作掖庭狱、掖庭诏狱。汉置,掌奉诏审理不欲公开之案件或皇帝自知无理而又欲治臣之罪的案子。《汉书·刘辅传》:“会成帝欲立赵倢伃为皇后,先下诏封倢伃父临为列侯。辅上书言……书奏。上使侍御史收缚辅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二年 (628) 始置于边州,掌管军务。后多由节度使兼领,有副使、判官。宋真宗咸平五年 (1002) 再置,渐成为陕西、河东、广南诸路长官,掌各地兵民之政,总制诸将,统帅军旅。西夏置有
明清荫子为官之制。明洪武(1368—1398)年间初行,后渐成定制。凡官三品京堂以上者,皆得蒙恩荫子为官。荫子必须年满二十五岁,能通五经四书大义者,首荫嫡长子孙、次及旁支。受荫之前必须于原籍所在之布政
官名。蒙、元怯薛执事。蒙古语,意为“鹰人”,又译“昔博赤”,掌打捕鹰房等务。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理事一人或数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二十三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十五人。掌审查教育事项。
官名。①邑里长官。春秋时齐国置。掌治安禁令。《管子·立政》: “分州以为十里,里为之尉。”“一道路, 博出入, 审闾闬,慎管键,管藏于里尉。置闾有司,以时开闭,闾有司观出入者,以复于里尉。”②北魏置。
官名。即“都水清吏司郎中”。
北魏东、西、南、北四部之总称。是中央政权分管各方州郡事务的机构。《魏书·尉古真传》:“世祖即位,命 (尉) 眷与散骑常侍刘库仁等八人分典四部,绾奏机要。”明元帝时刘杰、古弼即已分典东、西部,太武帝即位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司爟下士二人, 掌理用火的政令,国中有失火的或擅自焚烧野草的,要加以刑罚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司火中士,正二命;司火下士,正一命。属夏官府兵部中大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