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十光将军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属司天台,掌历算,设八人。参见“司天台”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非经应举登第、荫补、吏人年劳出职而得以补官者,皆属杂出身。参见“杂流”。宋制,凡非经科举登第、荫补、吏人年劳出职而得以补官者,均称为“杂出身”。
官名。南宋置为侍卫马军司长官,为三衙最高军职之一,掌马军之政令。武官名。见“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”。
官名。隋朝太府寺内尚方署次官,置四员,正九品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隶少府监。唐朝改中尚方丞,置二员,从八品下; 武则天垂拱元年 (685)去方字为中尚丞。参见“内尚方署”。
官名。掌管帝王衣服。战国时有尚衣。秦置六尚,汉置五尚,都有尚衣。隋改尚衣局,属殿内省;唐宋沿置。元代尚衣属侍正府;明代设尚衣监,由宦官担任。参看《通志·职官四·殿中监》、《续通志·职官五·侍正府》、《
官名。即“太官丞”。
见“子城使”。
村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。北洋政府时期,云南省于民国十三年(公元1924年)七月公布《村自治条例》,开始实行村自治。村自治的议决机关为村议会,由议员组成,其名额依户口多寡而定,一百户以下的五人,一百户以上
官名。北齐置,掌并州尚书省右民曹事务,属并省度支尚书。其职掌与“右民郎”略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