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帐都监
官名。见“四帐都详稳司”。
官名。见“四帐都详稳司”。
官名。元朝始置,为首领官。中书省、行中书省、六部均置。正八品,掌各衙门钱谷出纳、营缮料理等事。设于路总管府衙者,兼理案牍、刑狱。多由吏员升任。明朝于各照磨所置,品秩随所属衙门高低而定,自正八品至从九品
南朝中军与北朝中兵的别称。晋与南朝宋时称朝廷禁省为台,因称宿卫京师的中军为台军。北魏时亦称中兵为台军(见《魏书·皮豹子传》),以与戍兵、诸州兵相对称。
爵名。清朝宗室封爵之第十等,位不入八分镇国公下、镇国将军上。关于八分,参见“不入八分镇国公”。封爵名。清置,见“八分。”
官名。即“法制院院使”。
官名。元置。为崇福司的长官。员额四人,从二品。叙利亚人聂思脱里派教徒爱薛及其子阿速歹、也里牙曾相继任此职。
即“度支郎”。
官名合称。金朝尚书省左、右丞与参知政事合称执政官,佐宰相治本省之事。
见“商部左参议”。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散秩大臣。
“长流参军”代称,意即长流曹长官。见《宋书·颜师伯传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