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信所点检公事
官名。宋朝国信所属官,负责祗应具体事务。
官名。宋朝国信所属官,负责祗应具体事务。
官署名。秦朝及西汉置于郡国。秦属治粟内史。汉景帝后元年(前143)更属大农令,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属大司农。有长、丞主其事。官署名,也是官名,秦和西汉皆置。秦和西汉初年属治粟内史,景帝元年属大农令
杂任职名。唐置,属太常寺的太乐署,掌乐舞承应之事。员额一万二千零十七人,其身份介于乐户与平民之间。
君主授予臣下权力的方式之一。斧钺是杀戮的工具,先秦时代王赐予臣下以斧钺,象征王授予专杀戮的权力,西周、春秋时已形成制度。《左传·昭公十五年》载:“密须之鼓与其大路,文所以大蒐也。阙巩之甲,武所以克商也
官署名。明初设置,掌两浙盐政。下辖四分司: 嘉兴、松江、宁绍、温台。设都转运使一人,从三品,同知一人,从四品,副使一人,从五品,判官无定员,从六品,及经历司经历、知事、各盐课司、盐仓、批验所大使、副使
官署名。清末置,即工巡总局,见该条。
官名。渤海国右六司信部属官,位郎中下。
官名,西汉置,代理少府职事,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。供天子私用,详“少府”条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:“是时选博士谏大夫通政事者補郡国守相,以望之为平原太守。望之雅意在本朝,远为郡守,内不自得,乃上疏……书闻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置,属尚书省,由右司郎中、员外郎主管,掌右司有关文案。
官署名。清末最高审判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改大理寺设。掌最高审判,凡宗人府会审案件、国事重罪案件、各高审厅判决不服上控案件,各省审拟大辟案件,以及特旨交审案件,均以其为终审。置正卿一人,少卿
官名。宋神宗熙宁四年 (1071),于京城建中太一宫,以前任宰执提举。哲宗元祐六年(1091),改置中太一宫使,为祠禄之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