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制,官员犯公私罪及赃污者,称为犯选格。
官名。金朝设于掖庭局、太后两宫,掌库藏财货出入之事,秩从八品。
即“东北面行军都统所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司隶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掌蛮隶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官名。即“太官令”。官名。“大”读“太”。秦汉两朝的“少府”,是供应皇室的机关(官署),其中负责饮食方面的官员有大官、汤官、官、胞人(庖人)。大官掌管膳食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》:“太官令一人,六百石
官名。辽、金朝皆置。辽掌契丹及其他部族军政、民政等事,并负责督察诸部动静,有平乱招抚之责。天赞元年(922),太祖下诏,分北大浓兀为二部,立两节度使以统之,为辽置部族节度使之始。统和十四年(996),
官署名。南朝宋置,掌铸钱。《宋书·文帝纪》: “ (文帝元嘉七年 (430) 冬十月) 立钱署,铸四铢钱”。
爵名。清初九等世爵之第四等。乾隆元年(1736)定汉文名为“子”。分四等,叙正一品,不加美名。参见“子”。
宋朝武阶官别称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,掌征收醋税。世宗大定初以国用不足设官征收醋税,大定二十三年(1183)罢。章宗明昌五年(1194)再设税醋官,旋罢。承安 三年(1198)又置。税醋使官员依据课多寡而设,五百贯以上设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