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“噶拉昂邦”。
官名。清朝外奏事处之职官。设于顺治(1644—1661)初,奏事处成立后,改隶奏事处。共六人,以乾清门或大门侍卫兼充,均为熟谙蒙古语人员。掌奏外藩王公呈奏事件。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九班,普通六年(525)列为十雄将军之一,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七班。陈沿置,改为拟六品,比秩千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
官名,掌编竹禁人通行。《后汉书·樊宏传》:“今可先令太官、尚方、考功、上林池籞诸官,实减无事之物。”注:“籞者,于池苑中以竹绵联之为禁籞也。”
官名。掌供大内道场,由僧人担任。唐肃宗至德年间以僧人元皎为内供奉,此为内供奉之始。官名。唐武后长安二年(公元702年)始置,是一种加衔。御史之资浅者,其衔内加“内供奉”字样,有侍御史内供奉(或称侍御史
满语官署名。即“打牲乌拉衙门”。布特哈,意为“渔猎”。
官署名。即典设局,唐高祖武德 (618—626) 中置,长官为太子斋郎,太宗贞观元年(627) 改为典设局,长官改为太子典设郎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牛群司佐吏。
仪仗名。汉朝御史、校尉、郡守、都尉、县令等官的执事手持之红色木棍,也称这些手持红色木棍的执事为木吾。长官升堂时他们站立两旁,长官外出时他们走在长官车、轿前后或两旁,其职事是备随时差遣或防卫。见晋崔豹《
清代县衙内部分房之一,设经承,掌往来文移。唯大兴县有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