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坻盐使司
官署名。金朝七盐使司之一。掌食盐产销。设在易州及永济县,行盐地面为中都路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正五品、正六品。下设判官、管勾、同管勾、都监等官。宝坻盐旧课八十八万七千五百五十八贯六百文,章宗承安三年(1198)十二月增至一百三十四万八千八百三十九贯。参见“盐使司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七盐使司之一。掌食盐产销。设在易州及永济县,行盐地面为中都路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正五品、正六品。下设判官、管勾、同管勾、都监等官。宝坻盐旧课八十八万七千五百五十八贯六百文,章宗承安三年(1198)十二月增至一百三十四万八千八百三十九贯。参见“盐使司”。
官名。地方高级军政长官。隋朝置总管之州,分上中下三等。文帝以并、益、荆、扬四州皆置,各一员,视从二品。炀帝即位废。
军事指挥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见“各路军总司令”。
即太子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。
官名。西汉少府的属官有汤官令及丞。太官与汤宫有所分工,《汉书》颜师古注:“太官主膳食。汤官主饼饵。”汤官仅管正餐以外的饮食。例如饮酒,正餐的饮酒由太官供给,正餐外的饮酒,则由汤官供给。东汉时废汤官令,
上林中十池监,即上林十池监,详“上林十池监”条。
官名。明初刑部都官部长官。初二人,正五品。洪武十三年(1380),改一人。掌本属部之事。参见“都官部”。
北魏时以他官平决尚书事、参议朝政的一种名义。乃宰相之任。《魏书·尉眷传》:“寻拜侍中、太尉,进爵为王。与太宰常英等评尚书事。”
见“皇城司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司量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司门下大夫掌节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