察访使
官名。北宋神宗推行新法时置,掌检查各地执行青苗、募役、农田水利法情况并加以督促。
官名。宋熙宁三年(公元1070年)派官员至淮南两浙检查推行青苗、募役农田水利法实行情况,并加督察,称为察访使。其后此种察访使推及于诸路。
官名。北宋神宗推行新法时置,掌检查各地执行青苗、募役、农田水利法情况并加以督促。
官名。宋熙宁三年(公元1070年)派官员至淮南两浙检查推行青苗、募役农田水利法实行情况,并加督察,称为察访使。其后此种察访使推及于诸路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外饔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掌祭祀的割烹,陈设内装牲体鱼腊的鼎俎,并负责料理致送或宴饮宾客有关食物的事宜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外膳上士,正三命;中士,正二命;外膳下士,正一命。属天官府
乡里断事场所。明太祖洪武五年(1372)命地方里邑置。凡十恶、奸盗、诈伪、干犯名义、有伤风化及犯赃至徒者,书其名于申明亭,以示劝戒。里老人、里长于此理断乡里民事纠纷及轻微刑事案件。乡里调解机构。明代设
北洋政府军官、军佐任用方式之一。凡少尉以上各军官、军佐,具有一定资格予以升级者,称为升补。
官名。宋庆历七年(公元1047年)置,地位在龙图阁学士、直学士之下。
官名。①军中司法官。春秋置。《史记·司马穰苴列传》:“召军正问曰:‘军法期而后至者云何? ’对曰:‘当斩。’”两汉三国军中多置。《汉书·胡建传》颜师古注:“南北军备有正,正又置丞。”时监军御史穿北军垒
即“隆福宫左都威卫使司”。
官名。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明朝前于太史监置,为太史令之佐官。掌观察天文、推定历法等事。吴元年 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,改监为院,职官亦随改。
官名。东汉属大长秋,秩六百石,主管中黄门冗从,以宦者任之。官名,为大长秋属官,俸六百石,宦者担任,掌皇后中宫黄门冗从。给事中宫侍郎六人,比尚书郎,宦者担任;给事黄门四人,比黄门侍郎;给事羽林郎一人,比
官名。清朝内阁之属官。康熙九年(1670),改内三院侍读学士设。额设满四人、蒙古二人、汉二人。分隶于满本房、汉本房、蒙古房各机构理事。秩从四品。掌章奏翻译、校阅等事。满、汉缺以通政使司参议、光禄寺少卿
官名。清末商部副长官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佐尚书整理部务,监督本部厅司各官。三十二年,商部改农工商部,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