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典九九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小学

小学

官立学校。西周始置,为教育王子及贵族子弟的学府,在太学之下。招收八岁以上、十五岁以下的贵族子弟,教授礼、乐、射、御、书、数等课程。十六国前赵、后赵及北魏亦置。《晋书·刘曜载记》:“曜立太学于长乐宫东,小学于未央宫西,简百姓年二十五已下十三己上,神志可教者千五百人,选朝贤宿儒明经笃学以教之。”《石勒载记上》: “勒增置宣文、宣教、崇儒、崇训十余小学于襄国四门,简将佐豪右子弟百余人以教之,且备击柝之卫。” 宋朝有在京小学和州县小学。在京小学始建于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间,分“就傅”、“初筮”两斋; 徽宗政和四年(1114) 分为十斋,学生近千人,分八岁、十岁和十二岁以上三等,每季分别考试,依三舍法升补。州县小学始建于仁宗至和元年(1054),徽宗崇宁元年(1102) 令州县遍置,十岁以上皆许入学。各设教谕、小长。南渡后重建学校,高宗绍兴十二年 (1142) 于太学附置小学一斋。西夏仁宗仁孝人庆元年 (1144)于禁中置,凡宗室子孙七岁至十五岁皆得入学,设教授,仁孝与皇后罔氏时为条教训导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(1291),令江南诸路学及各县学内置,选老成之士为师。


官学名。西周始置,《礼记·王制》说:“小学在公宫之左,大学在郊。”关于入学年龄,大致是“年八岁而就外舍,学小艺焉,履小节焉。”王室子弟为八岁,公卿、大夫之子为十三岁,士和庶民子弟俊秀者为十五岁。宋元丰年间于国子监置小学,分“就傅”、“初筮”两斋;政和四年(公元1114年)有学生近千人,分为十斋,实行三舍法,自八岁至十二岁,按各人程度,分别补人内舍、上舍,每季考试一次,逐舍升补。南渡后,学校重建,绍兴十二年(公元1142年),附小学一斋于太学。州、县亦置小学。熙宁四年(公元1071年),诏州给田十顷为学粮,仍置小学教授。崇宁元年(公元1102年)令州县均置小学,设教谕,立学规,招收十岁以下儿童入学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绥边将军

    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间曹操置,三国魏沿置,五品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五班,拟智武将军等号; 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仍拟智武将军等号。北魏孝

  • 会长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平政院惩戒委员会不设委员长,以会长为主官;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江苏省行政会议规定以巡按使为会长;民国十年(公元1921年)省参事会设会长一人,由行政长官兼任。

  • 蕃王

    即“藩王”,指国内受封诸王和周边少数民族之王。《后汉书·祭祀志上》:“汉宾二王之后在位,孔子之后褒成侯,序在东后,蕃王十二,咸来助祭。”

  • 廷尉史

    官名,汉置,掌助廷尉平审理朝廷直属监狱的罪犯。《汉书·杜周传》:“义纵为南阳太守,以周为爪牙,荐之张汤,为廷尉史。”官名。汉代廷尉的属官。掌决狱、治狱。《汉书·于定国传》记于定国为廷尉史,“与御史中丞

  • 弥马升

    官名,汉时东海中有邪马壹国,其长官称伊支马,次曰弥马升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南至邪马壹国,女王之所都……官有伊支马,次曰弥马升,次曰弥马获支,次曰奴佳鞮。”

  • 肃和郎

    阶官名。金朝教坊官二十五阶之第十二阶,秩从六品上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二十五阶。从六品上,称肃和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,参看“教坊”条。

  • 廷尉左右监

    官名合称,即廷尉左监和廷尉右监。秦置廷尉监,汉分左、右,掌逮捕罪犯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廷尉,秦官,掌刑辟,有正、左右监,秩皆千石。”

  • 燕京等处行尚书省事

    见“中州断事官”。

  • 官文书名。即举状,又称荐削。宋朝中、高级官员作为举主,每年一次或两次,向朝廷推荐选人改为京官,每递呈一纸举状,推荐一名选人,称为一削。

  • 正途

    明清官员出身之一。凡进士、举人出身及恩贡、拔贡、副贡、岁贡、优贡生、荫生出身者均为正途,其余出身者均为异途。清朝定制,异途经保举,亦同正途出身,但不得考选科道。非科甲正途出身,不得授翰林院、詹事府及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