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书都堂
参见“都堂”。
参见“都堂”。
官署名。元、明、清三朝掌管刑狱之机构。元大德七年(1303)始置于刑部。此外,大都路及南、北两城兵马司下亦置。掌率狱吏、典囚徒之事。明、清刑部、顺天府、提刑按察使司及各府皆置。各设司狱一人或数人,办理
道教封号。清朝雍正九年(1731) 嘉法官娄近垣忠诚而封,并授四品提点。乾隆元年(1736)又授通议大夫。
选官制度。又名察举、保举、举保。分聪明正直、贤良方正、孝悌力田、儒士、孝廉、秀才、人才、耆民、明经、文学等名目。汉制: 公卿或州郡地方官员须向皇帝推荐人才。凡得荐者,或由皇帝亲询,以观其能,量才使用;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乐官。掌击土鼓吹奏豳风诗歌。《周礼·春官》: “籥章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一人,史一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土鼓豳籥”。官名。周设此官。掌土鼓邠丧。《周礼·
参见“法部左侍郎”。
使职名。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(907)改枢密院为崇政院后置为长官,以敬翔为之。后唐庄宗同光元年(923)崇政院依旧为枢密院,复为枢密院使。官名。后梁设置,为崇政院的长官。见“崇政院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远征后新设。据《翼王宜山诗刻》,远征后翼王府六部以大中丞与尚书为主官,至于两者职权如何划分,未见记载。部中设科,牛剑秋《太平天国翼殿官属印模跋》中可见到户部租赋科检校、吏部记录
官署名。东汉灵帝时由尚书台吏曹改名,设尚书,掌选任官吏。魏晋南北朝改名吏部,后遂成为吏部的别称。北魏前期或名吏部,或名选部。设尚书为长官,下设选部监等属官,及给事中、给事等内廷派出监察官员。孝文帝改制
金朝官署名。亦称都麴酒使司,掌酿酒业的课税。设使、副使主司事,秩从六品、正七品。下设都监二员,正八品; 司吏四人,公使十人。凡京都及真定设都麴酒使司,它处置酒使司。
官名。明清地方各县道会司之长官。详“道会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