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教育部。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官制,其所掌为:一、师范学校;二、中学校;三、小学和蒙养院;四、普通实业学校;五、盲哑学校,其他残废等特种学校;六、和以上相等的各种学校;
监狱名,又名掖庭狱。详“掖庭狱”条,参看“掖廷”条。
官名。清末各省咨议局长官。宣统元年(1909)置。每局一人,由该局议员选举产生,任期三年。掌总理全局事务。
官名。汉置司隶校尉,魏晋以司隶校尉统京师所在之州(号称司州),东晋渡江后罢司隶校尉,而以扬州刺史当其职。南朝诸代均以扬州刺史为京辇重任,以诸王领之,其权任与丹阳尹相表里。
见“直讲”。
官名。金朝置。属宫师府。掌东宫车马、厩牧、弓箭、鞍辔、器物等事。秩正六品。官名。金置,属詹事院。秩正六品,掌车马、厩牧、弓箭、鞍辔、器物等事。佐官为副仆,正七品;仆丞,正九品。
武官名。北魏军镇的副长官称都副长,北周则称副镇将,任此职者见王仲荦《北周六典》所引《法苑珠林》卷二十一:“建德三年(公元574年),太原公王秉为襄州刺史,副镇将上开府长孙哲。”
官名。北魏道武帝天兴三年(400 )置,职比谏议大夫,规讽时政,匡刺非违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设于南京宫城。掌妃嫔出入,总领护卫导从。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参领。亦有额定人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