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五代后梁太祖开平二年 (908)置,乾化二年 (912) 废。
周朝诸侯正月朝见天子之谓。《左传·文公四年》:“昔诸侯朝正于王,王宴乐之。”刘文淇旧注疏证:“朝正”,“以正月朝京师也。”
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,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署名。宋太常寺所属,以鼓吹令及丞为正副主官,掌音乐鼓吹,即前代鼓吹署之职。崇宁后改为大晟府鼓吹案。
官名。即“司士参军事”。
见“祗候殿头”。宦官职名。宋置,见“祗候殿头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职掌参见“县伯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即“广东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 《周礼》酒正置,北周沿置。天宫府膳部中大夫属官,员二人,掌供御及祭祀用酒的酿制和保管。下设酒正下士以佐之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亦称院判。金朝宣徽院置为属官,从六品。元朝世祖至元二十三年(1286)置二员,后定为正五品。俱位同佥下。朱元璋吴元年(1367)宣徽院置,正五品,位同知下、典簿上。官名。亦称宣徽院院判,金元置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