州院
官署名。宋朝各州皆置,以录事参军主管,与同理院同掌本州刑狱之事。
宋代州的审判机构之一,即录事参军的衙门。以录事参军为主官,原先只管民事,后来也兼管刑事。
官署名。宋朝各州皆置,以录事参军主管,与同理院同掌本州刑狱之事。
宋代州的审判机构之一,即录事参军的衙门。以录事参军为主官,原先只管民事,后来也兼管刑事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职官。天历己未玖年(1859),改革科举,废掌考各官而设。分正、又正、副、又副,共四人,为主持天试(京试)的主考官。下设副总裁,正、副总阅,磨勘和阅文官。协理考试事宜。亦主武考、下统
官署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与天官、春官、夏官、秋官、冬官府合称六府。以大司徒卿为长官,设小司徒上大夫、地官府都上士佐其职,领民部中大夫、载师中大夫、师氏中大夫、司仓下大夫、司门下大夫
官名。清置,简称提刑按察使,掌振扬风纪,澄清吏治等,详见“提刑按察使”条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》。
(1)宋代地方治安军之一。隶属于各地巡检司,与县尉司的弓手共同维持地方治安。(2)金代诸路军之一。司警捕之事。
官名。籍田为皇帝亲耕之田。《汉旧仪补遗》:“春始,东耕于籍田……百官皆从,皇帝执耒耜而耕,天子三推,三公五,孤卿十,大夫十二,士、庶人终亩。”西汉大司农所属有籍田令及丞,掌管皇帝亲耕的仪式与籍田的管理
官署名。隋始置,为工部的头司。司的主官,隋初为侍郎,以员外郎为佐官。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。唐制以郎中、员外郎为正副主官。工部郎中一人,从五品上;员外郎一人,从六品上。佐助工部尚书、侍郎,掌城池土
即“小宗师上士”。
流外官名。唐置于太子家令寺食官署,员额二人,秩流外六品,佐助园丞掌园艺之事。
爵位制度。三等爵即三等爵级,即公一级、侯伯一级、子男一级。一说与五等爵制均为西周实有制度,两者相互为用。即五等爵以定封地大小; 三等爵以定其所食: 公食其半,侯伯食三分之一,子男食四分之一。《周礼》载
官名。高昌置,为四镇将军及杂号将军之属,位长史、司马、门下校郎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