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正谏大夫
官名。唐置,属门下省。见“正谏大夫”。
官名。唐置,属门下省。见“正谏大夫”。
官名。元置,掌教儒学生员。秩九品,诸路各设一人。其下有学正、学录各一人。
官名。宋朝置,为宦官阶官,位在都都知下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定为正六品。哲宗元祐 (1086—1093) 中,改为从六品。南宋复为正六品。
官名。春秋时郑国置。掌郊区内乡的行政长官。《左传·昭公十八年》:“ (郑国火灾)郊人助祝史,除于国北, 禳火于玄冥、 回禄,祈于四鄘。”孔颖达疏:“郊人,当谓郊内乡之人也。”杨宽认为:“郊人即是郊内乡
官署名。简称“红本处”或“收本房”。清朝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清中期以后设立。掌收发“红本”(即经皇帝用红笔批示的奏章)。由大学士于满、汉中书内委员理事,无定员。起居注馆咨送揭帖和各地咨送内阁饭银,亦归
官名,西汉置,属乐府,掌管乐人。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:“时有幸倡郭舍人……上令倡监榜舍人,舍人不胜痛。”
官署名。战国燕置。主管陶器制作。战国燕国陶文有此官。
官名。金代诸京留守司设此官,品位在留守下,为该司副贰长官,正四品,带同知本府尹,兼本路兵马都总管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诸京留守司》。
官名。汉末曹操设。三国魏六品,晋沿置。掌东宫宿卫。官名,汉朝末年曹操置,六品,掌东宫宿卫。晋沿置。
官名合称,即郡守、郡尉、郡监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,郡置守、尉、监。”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监御史,秦官,掌监郡。”上文“守、尉、监”之“监”,即“监御史”之简称。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掌总理全院事务,监督审判官等各官并所属各级审判厅应行事宜。官名。清末设置,为大理院的长官,见“大理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