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平署
官署名。唐高宗显庆三年(658)置,隶太府寺,令一员、丞二员、监事五员,掌平籴、仓储、出纳; 武则天垂拱(685—688)初东都(洛阳)亦置,北宋初存其官名而无职司。
官署名。唐高宗显庆三年(658)置,隶太府寺,令一员、丞二员、监事五员,掌平籴、仓储、出纳; 武则天垂拱(685—688)初东都(洛阳)亦置,北宋初存其官名而无职司。
官名。即太官丞。
宋置内侍省,拱侍殿中,备洒扫之职,简称前省;入内内侍省,所掌尤为亵近,简称后省;合称前后省。
流外女官名。唐置,属内侍省宫闱局,员额二十人,掌承传诸门,出纳管钥。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检察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,附于京师内外城地审厅内。掌京地审厅管辖案件的检察事宜。置检察长一人,检察五人,并典簿、主簿、录事等。
官名。金代器物局、尚衣局、尚食局、御药院、头面库等均置此官,为该官署的佐官,多为从九品。与都监共掌其事;其官署不同,所掌各异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官吏隔宿办理公务。喻官风拖沓。《商君书·去强》: “以日治者王,以夜治者强,以宿治者削。”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
①官名。即少内啬夫。掌钱财。战国秦置。有都少内与县少内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 · 金布律》:“县、都官坐效,计以负赏(偿)者,已论,啬夫即以其直(值)钱分负其官长及冗吏,而人与参辨券,以效少内,少内以收责
官名。① 战国齐置,掌书记之事,又称“尚书”。《吕氏春秋·骄恣》:齐宣王“遂召掌书曰:‘书之,寡人不肖而好为大室,春子止寡人。’”②唐朝太子内官,三人,从八品,掌符契、经籍、传宣、启奏、教学、禀赐与纸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隶户部。通掌户籍、度支、财赋、仓廪诸务。以主事二员管领司事,秩从七品。人选由举人试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