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秋郎
散官名。明洪武四年 (1371)置,为钦天监散官,以授五官保章正。十五年废,改依文散官分授。
散官名。明洪武四年 (1371)置,为钦天监散官,以授五官保章正。十五年废,改依文散官分授。
先例、前代之典章制度。后世以此为成例,作为处理政事和审判案件的依据和参考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为南面官,统领部分汉军。始置于太祖神册二年(917)。设都团练使、副使、判官等职。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襄理回务,为正、副城主。和阗、伊里齐城、库车等处设四品伯克十三人。阿克苏属之拜城设五品伯克一人。叶尔羌属之色勒库尔设六品伯克一人。官名。清代在新疆所设的赞理回务的地方官,
官署名。北魏初设。《魏书·宿石传》:“(宿沓干) 迁给事,兼领工曹。”其后废。北宋徽宗崇宁三年 (1104) 改定开封府所属六曹,又置,掌京府工程劳作之事。大观二年 (1108),天下州郡依开封府例置
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。五卫之一。秩正三品。掌汉军万名。置营于涿州 (今河北涿县),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。设职与属衙同左、右卫亲军都指挥使司。
见“按察司”。
官名。同“吴人”。西周置。“虞”,春秋战国沿置,多称“虞人”。掌山泽、苑囿之官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年》: “齐候田于沛,招虞人以弓,不进。”《国语·周语中》: “虞人入材。”韦昭注: “虞人,掌山泽之官
官署名。参见“掌关防处”。
官署名。《张纳碑》: 巴郡有比曹掾、史各一人。汉朝谓检阅户口、垦田为案比。比曹当即案验户籍之机关。
官名。(1) 对春、夏、秋、冬官而言。贾公彦《周礼正义疏》:“春官为木正,夏官为火正,秋官为金正,冬官为水正,中官为土正,高辛氏因之”。唐朝以来,司天官有中官,设正一人,与春、夏、秋、冬诸官正掌习四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