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按察司
见“海北广东道提刑按察司”。
见“海北广东道提刑按察司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有诵训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掌晓四方习俗,博通古事,识记掌故,以备王的咨询。北周地官府保氏下大夫所属有诵训中士,正二命;诵训下士,正一命。掌同《周礼》中的诵训。
官署名。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。世祖时设于路以上(亦有设总统所者),统辖僧录司、僧正司、都纲司,掌理僧尼词讼。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长官为总摄,下设书吏、公使人等。武宗至大四年
官署名。汉朝置,属御史台。《宋书·百官下》: “掌护驾。”设侍御史掌其事。三国以后不置 。官署名,汉置,属侍御史,掌护驾。《宋书·百官下》:“秦置侍御史,汉因之,二汉员并十五人,掌察举非法,受公卿奏事
官制用语。即官员目前所有的任职资格。《魏书·崔挺传》: “后改定职令,(崔)振本资惟拟五品,诏曰: ‘振在郡著绩,亦有褒升。’除太子中庶子。”
僧官名。明清置,属僧录司。秩正六品,左右各一人。
官名。北宋真宗时,募边民为弓箭手,给以闲田,蠲免徭赋,有战事则入正规军为前锋。神宗时,沿边各路置提举弓箭手,掌本路弓箭手名籍,行教阅、赏罚等事。参见“提举弓箭手司”。官署名。宋置,掌沿边郡县射地弓箭手
即“固山昂邦”。
官名,东汉置,为右都候之副,掌佐右都候行施职事。详“右都候”条。
制置司主管机宜文字简称。
参见“监御曹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