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明代监察御史中有专司巡视皇城的,称巡视皇城御史,掌察纠不法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都察院·十三道监察御史》。
官名。北魏初置。《魏书·薛野睹传》:“父达头,自姚苌时率部落归国。太祖嘉其忠款,赐爵聊城侯,散员大夫,待以上客之礼。”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
先例、前代之典章制度。后世以此为成例,作为处理政事和审判案件的依据和参考。
官名合称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始置,每卫各二人,从三品,为大将军副贰。唐朝沿置。宋朝为从四品,无定员,以宗室或武臣为之,皆空官无职掌; 南宋初多不除授,孝宗隆兴 (1163—1164) 中复置,
官名。相传尧舜时置。掌农田耕种。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 “舜曰: ‘弃,黎民始饥,汝后稷播时百谷’”;“弃主稷,百谷时茂。”农官名,即田正。田正为农官之长,掌播殖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九年》:“稷,田正也。
宋朝提举宫观官的简称。
官名。金、元皆置,为文散官四十二阶第六阶。金正二品下。元正一品,宣授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、刑部所属山西部分置。参见“山西部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文类科目。先天元年(公元712年)诏举,杜昱等七人及第。
官名,东汉置。因羌扰三辅,汉献帝省扶风都尉,置安汉都护,令总统西方。见《后汉书·孝献帝纪》。